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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担保机制全文(5篇)

前言:小编为你整理了5篇融资担保机制参考范文,供你参考和借鉴。希望能帮助你在写作上获得灵感,让你的文章更加丰富有深度。

融资担保机制

创新激励机制下实体经济发展的思考

摘要:实体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坚实基础,是社会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尽管近年来郴州市经济平稳增长,金融资源日益充裕,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力度也逐渐加大,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过程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与矛盾也逐渐暴露出来。本文在对郴州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状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着重分析了各项激励机制促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面临的问题、矛盾和困难,并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实体经济;激励机制;政策协调;金融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需要政府充分发挥其经济职能,调节金融资源在社会经济中的合理分配,而激励政策则是地方政府向当地的金融机构或投资人寻求金融支持的首选渠道。

一、现有激励机制促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取得明显进展

从2011年以来,国家、省、市分别出台了诸多支持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与激励办法,例如《关于进一步扩大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范围的通知》,《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郴州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激励办法》、《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融资工作的意见》等政策。经整理,这些激励政策可以分为四种类型:财政奖补、税收优惠、风险补偿和财政担保,每种政策又可以通过不同的方法实施,这些激励政策的出台,使郴州地区各金融机构、各企业参与金融市场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各类商业银行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组建活跃,发展势头迅猛,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明显加大,激励政策效率正在逐步呈现。

(一)从总量看,金融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明显加大

2016年,全市共有各类金融机构91家,比2012年净增26家,其中各类银行27家,保险公司28家,证券期货营业部17家,其他小微金融机构19家,初步形成了层次分明、门类齐全、功能互补的金融组织体系。全年郴州实现国民生产总值2190.8亿元,比上年增长8.2%,约是2012年1517.3亿元的1.4倍。与经济增长相适应,郴州市社会融资规模增长迅速,2016年,全市社会融资规模新增267.4亿元,约是2012年的1.91倍。与快速发展的经济相比,2016年,郴州社会融资总量与GDP之比约为12.2%,较2012年提高了3个百分点,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逐渐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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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下的地区融资担保发展现状

摘要:我国中小企业普遍面临资金和融资渠道不足的问题,此类社会情况带动了地方融资担保行业的发展。然而,经济发展背景下,地区融资担保行业在诸多方面也存在不足,不仅影响到行业自身发展,还影响到面向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本文对融资担保内涵和特点进行简要阐述,分析当前地区融资行业发展现状并提出促进地方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策略,希望能够为相关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融资担保;现状;发展策略

所谓融资担保是融资担保机构为债务人融资行为提供担保服务,当债务人在融资活动中无力承担偿还义务时,担保机构需要承担保证责任。融资担保机构在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同时,收取相应担保费用。地区融资担保机构所服务的对象主要是中小企业对地区中小型企业融资能力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地区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状况受到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我国中小型企业税收占比超过了50%,解决了80%以上的城镇人口就业问题,可见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建设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但是,融资难问题成为中小企业发展的最大障碍,加强地区融资担保行业监管,促进其规范、健康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成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重要途径。

一、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现状

(一)信息不对称地方融资担保行业本身就是高风险、低回报的行业。融资担保行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融资担保机构的风险识别能力,而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决定了融资担保机构识别能力能否得到正常发挥。在实际工作中,担保和融资双方往往存在交易信息不透明的情况,进而加大了地区融资行业风险,让收益与风险的不对称性加大。

(二)信用度低在融资担保业务开展中,融资担保机构需要利用机构自身信用向融资机构申请担保,银行等融资机构需要结合担保机构的信用度提供相应额度的贷款发放。融资担保机构的信用度决定了担保业务的大小。担保机构注册资金规模决定了信用担保额度的放大倍数,通常为注册资金的5~12倍。地区融资担保行业自身发展不均衡,一些具有政府政策和资金支持的政策性担保机构信用放大倍数普遍较高,一些商业性质的担保机构规模普遍较小,在融资担保审批程序和资金运作方面存在不规范问题,信用放大倍数普遍较低。地区融资担保行业中商业性质的融资担保机构占有重要比例,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发展直接关系到行业发展。

二、担保行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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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现状浅析

摘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服务力度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个重要任务,为缓解当地小微企业及“三农”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不断设立。本文通过对政策性融担机构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发现其主要存在对政府的过度依赖、风险机制不完善、担保客户本身风险较大等外部问题,也存在数字化系统建设落后、“多头管理”诟病、产品创新能力弱等内部运营问题,同时,政银担合作存在壁垒,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从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改变外部问题,从加强运营能力提高信息化水平解决内部问题,通过激励手段打破银担合作壁垒等,为机构持续性发展提供借鉴。

关键词:政策性;担保融资机构;小微企业;“三农”

我国为了进一步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建立了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主要以政策性、互助性、商业性担保公司为主,但是从目前我国的市场环境和企业实际发展情况来看,更多的还是政策性的担保公司发挥出的作用更大一些[1]。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这只“有形之手”,构建起财政和金融协同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等实体经济发展的市场化机制,带动更多金融资金投入小微企业和“三农”,使财政资金更好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同时,我国疫情防控形势目前仍非常严峻,支持民营和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关键在于:一是加强信贷纾困,二是降低融资成本,三是发挥各地政策性担保机构作用。为坚持我国统筹推进、聚焦支小支农的原则,我国各地设立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按照“坚持政策性定位、探索市场化运作、确保可持续经营”原则,立足支持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活跃地方经济,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虽然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设立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它的使命,但是在实际业务开展中仍面临诸多问题。本文通过对我国地方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目前发展现状的分析,研究其面临的现实问题,探索可持续的经营发展战略。

一、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设立的理论基础

1.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概念

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由政府及其授权机构出资并实际控股,以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为主要经营目标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自2009年开始,融资担保机构浪潮开始涌现,其主要作用是通过政策性担保机构扶持当地小微企业及“三农”,解决融资问题,且实行担保费优惠政策,既能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又要保证担保公司的正常运作。

2.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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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信用机制构建与融资环境改善

【摘要】中小企业作为郑州市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其自身信用的缺失和社会信用机制的脆弱,在后疫情时代,融资困境愈加凸显,严重阻碍了区域经济的发展。因此,需要从优化提升中小企业信用状况、健全信用评价体系、完善信用融资服务平台和优化信用生态环境等方面,构建郑州市完善的企业融资信用机制,以破解其融资困局,激发企业发展活力,确保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郑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机制;融资环境

中小企业作为郑州市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增加就业机会、促进技术创新和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等方面举足轻重。但由于中小企业自身信用的缺失和社会信用体系的不完善,导致其融资困难,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瓶颈。

一、郑州市中小企业的融资状况

一方面,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有所宽松。2020年暴发的肺炎疫情给社会经济发展按下了暂停键,中小企业由于抗风险能力较差,与经济周期关联度较大,在经营、融资等方面面临严峻挑战。为缓解中小企业的艰难处境,郑州市按照河南省银保监局、省委有关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工作要求,普惠性融资支持增速明显,社会融资环境进一步宽松,创新型资金支持政策不断出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所需发展资金的燃眉之急。另一方面,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依旧突出。截至“十三五”末,郑州市市场主体总量137.31万户,但能获得政策性资金支持的主要为少数高精尖的中型企业,如2020年郑州市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的融资贷款,也仅有657家企业能获此殊荣,占企业主体的比例不到0.48‰;设立的中小企业应急转贷周转资金,服务的中小企业数量也只有166户,占企业主体的0.12‰。面对庞大的市场主体的巨额融资需求,政府主导的政策性融资贷款九牛一毛,大部分中小企业只能借助于小额贷款公司等民间融资方式,但却要承担高达15%左右的贷款利息。绝大部分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和资金缺口远远不能及时得到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二、郑州市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

(一)融资信用意识缺失部分中小企业因种种原因不守信用,到了还贷期限不能如期履约。如服务于郑州市当地区域经济的郑州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占比超过40%,2018—2020年间,贷款不良率连续三年超过2%,不良贷款余额增加到46.45亿元,不仅增加了郑州银行的经营风险,同时暴露了中小企业的信用缺失行为,为其融资困境埋下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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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创新及风险防控探究

在经济的快速发展下,我国的金融体制也日渐完善。小微企业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之一,在对提高出口、改善就业、拉动内需等方面贡献突出,作用重大。许多小微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为解决自身的资金问题选择了融资贷款方式以促进自身发展规模的提升,提高其市场竞争力。但小微企业的融资贷款需要在完善的担保机制下实现,有一定的风险存在。因此,为保证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就需要加强其融资担保创新,加强其风险防控工作,这样不仅能促进融资担保效率的有效提升,还能使小微企业面临的市场风险降低,构建健康、良性的融资借贷关系。

一、目前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方式中存在的问题

商业银行通常采用担保的形式转移贷款风险,在传统的担保方式中,是保证、抵押和质押。但这些担保方式下,不动产、保单质押、机动车抵押、机器设备、国债、保证金、存单等公认的强担保,都是小微企业中所缺乏的。而应收账款、存货质押、保证担保等担保方式下,又不足以让小微企业达到银行防范风险要求。据相关数据统计显示,在我国,商业银行所接受的信贷担保物中,土地以及建筑等不动产占比较大,约占70%左右。但是有70%左右的中小企业资产表现为存货与应收账款,普遍存在着欠缺不动产担保资源的问题。下文就小微企业融资,以商业银行为例的传统担保方式的问题进行分析。

(一)保证担保

在保证担保中,包括了多人担保与联保贷款。联保联贷,通常指的是一些受到商业银行认可的小微企业,建立联保联贷小组,根据自愿原则开展小微企业授信业务合作工作,即小微企业的银行授信业务,小组的其他成员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但在这种模式下,若小组成员中有任何一个成员陷入了财务困难,导致其银行债务无法有效偿还,则会影响其他成员,导致其连带陷入经营困境。这种担保模式的风险较大,且风险扩散速度较快,是一种不常用的担保方式。在多人保证中,受小微企业自身实力的影响,能够应用的小微企业名下担保资产不多,为促进担保效力的有效提升,在开展授信审批的过程中,商业银行常采用人海战术,即要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股东等,无论其具备担保能力与否,都需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因此这就造成了一笔小微企业融资贷款项下,通常都追加多个保证人,然而这些保证人的担保能力较弱,依然存在较大的风险。

(二)质押担保

质押担保中包括了动产滚动质押与应收账款质押。在动产滚动质押的担保方式指的是小微企业通过将自己名下的存货质押给商业银行的方式进行担保,包括木材、钢材、地板等动产,又被称为动态质押或流动质押。在质押过程中,出质人可受商业银行的监管,可提取、补新出旧、置换这些质物。商业银行为更好地监管这些滚动质押,通常都会委托第三方监管公司。但该种担保方式中,许多第三方监管公司都是通过租赁方式,与出质人签署仓库租赁合同,质押物一直在出质人的仓库、厂房内存放,而监管公司通常也只是派遣员工驻厂对其进行监管。这种情况下,若监管公司监管不力或违约,都会给银行带来损失。应收账款质押担保方式指的是小微企业通过出质其名下合法拥有的应收账款给商业银行作为担保,若小微企业质押合同约定的质权在债务到期时无法及时偿还,商业银行就有权优先受偿其应收账款以及其企业收益。然而许多小微企业存在较多的坏账,在实际情况下,一旦小微企业对质押的债权债务与应收账款债务人之间出现纠纷,则极易造成商业银行无法优先受偿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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