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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管理全文(5篇)

前言:小编为你整理了5篇税费管理参考范文,供你参考和借鉴。希望能帮助你在写作上获得灵感,让你的文章更加丰富有深度。

税费管理

矿产资源税费征收经济学思考分析

关键词:矿产资源;税费征收;经济学;思考

矿产资源不仅是工业发展的必备材料,也是我国战略层次的重要物资。缺乏矿产资源,不仅会影响我国工业发展,也会让我国失去战略优势,危害国家安全。而对于我们普通人日常生活来说,也处处离不开矿产资源。新时代党对资源和生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已经成为当下矿产资源必须正视和面对的一大要求和挑战。在面临这种挑战的情况下,怎样才能够有效地节约资源和将资源循环利用。那么最简单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建立完善矿产资源税费征收体系,从国家层面上宏观掌控整个矿产资源的使用和开采过程。对矿产资源进行合理的税费征收,能够有效地控制矿产资源的集约性开采,能够为矿产资源的持续利用奠定政策方面的基础。

一、矿产资源的基本属性

(一)矿产资源是公有资源从经济学角度来说,所有物体都可以根据排他性和竞争性进行分类。一个物品如果具有排他性又有竞争性,那么它就属于私人物品;一个物品如果没有排他性,也没有竞争性,那么它就属于公共物品。一个物品如果有竞争性,但是没有排他性,那么它属于公有资源;而一个物品,如果有排他性,但是又有竞争性,那么它就是自然垄断。矿产资源也适用于这个经济学法则。从这个经济学法则来看,如果对矿产资源进行开采后,这些矿产资源已经属于开采者,就没有办法被其他人开采了。同时,矿产资源遍布全球各地,并且在开采之前是不属于任何一个人所拥有的。从这一点看矿产资源又不具备排他性。也就是说,矿产资源是一种公有资源。从法律层面来讲,矿产资源也属于公有资源,法律规定它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也是全民拥有的公有资源。

(二)矿产资源的勘察具有正外部性我们都知道在对矿产资源进行勘察的过程,就是为了找到矿产资源,并将它们开采和利用,也就是说资源勘查是矿产资源采集和使用的必要前提。如果不对矿产资源进行勘察,那么我们就没有办法确定矿产资源的位置以及了解矿产资源的储存含量,就没有办法制定开采计划,也就更没有办法将它们开采出来并进行使用了。从这一角度来说,矿产资源的勘察就是将未知的矿产资源位置和含量变成我们已知数据的过程。而从经济学角度来说,矿产资源的勘察是矿山资源经济价值发挥和利用的基础。而从宏观角度来说,对矿产资源进行勘察,是为了更好地了解矿产资源的储存含量地理位置、以及它们的形成条件和形成规律,有利于人类完善关于矿产资源的理论数据,同时更能够提高人们勘查矿产资源的技术水平和科技能力。

(一)矿产资源的开采具有负外部性为什么说矿产资源开采具有负外部性呢?首先,矿产资源的开采与勘察对社会和自然环境的影响是完全不同的,有助于我们了解矿产资源的各项数据,从而对它们进行保护,而矿产资源开采则是矿产资源取用和消耗过程。众所周知,现如今绝大部分的矿产资源都是不可再生资源,它们往往是通过千百万年的地理运动和各种环境因素才慢慢积累形成的。将它们开采出来,只能让矿产资源的储备量越来越少,并且在开采过程中,由于目前掌握的开采技术有限,往往也会对当地的地理环境造成一定的破坏,现阶段就有很多因为开采过程而造成的泥石流和山体滑坡等等自然灾害现象的出现。

二、矿产资源税费的理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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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消费税后移的影响及改革浅析

摘要:本文基于汽车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及将消费税划分到地方政府的改革情况,对汽车消费税基本概念展开分析,阐述改革的相关内容,思考汽车消费税征收后移并下划地方的影响及汽车消费税后移对汽车消费带来的挑战,提出相关的政策性改革建议,为改革工作顺利落实提供帮助。

关键词:汽车;消费税;征收后移;地方改革

《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指出,征税前,部分环节税收可以后移到批发环节征收或者零售环节征收,不断拓展地方收入,改善地方收入环境改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期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指出,部分消费品税收后移,为便于税收管理,我国在生产环节征消费税,在零售及批发中征收容易管理的机动车消费税及地方消费税。消费税由中央管理,机动车及特定税费纳入地方管理。我国消费税税收显著性较低,没有对消费者的行为产生直接的影响。在消费税管理过程中应当构建以内循环为主体,双循环相互发展的格局,汽车消费税管理中,应当深化汽车消费税改革,不断改善消费环境。汽车消费税征收自生产环节后移到消费环节,有利于促进消费者合理消费。汽车消费税归于地方政府,或由地方及中央共享收入,也能拓展地方收入来源。对此,本文针对汽车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及下划到地方政府的改革环节进行探究,分析改革的价值。

一、汽车消费税概述

消费税征收多年,在税收历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在1950年颁布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中将对消费税的行为进行界定,包括娱乐、旅店、冷食等,1951年政务院制定消费税管理条例,将舞场、冷食、娱乐等消费行为纳入消费税管理。1953年税制改革后,特种消费行为被取缔,经过多年发展,消费税未能以独立的方式呈现。1993年,中国消费税暂行管理条例颁发,这也代表消费税进入我国税制体系,为现今的消费税征收奠定基础。现在我国实施的消费税与其他税法存在差异,形成以消费为核心的税收模式。在2014年及2015年对消费税进行调整,从11个类别增加到15个类别,包括摩托车、汽车及高尔夫球等。汽车消费税是高档消费品税费,是我国依法征收的税务,对货物基本征收值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次征收的一种税费,从而调整我国产品结构,引导消费。国家根据汽车排量根据纳税标准及金额,按照规定纳税的汽车可正常交易,为汽车交易提供基本的法律保障。汽车根据不同排量设置四档税费,排量在1L以下的轿车税费为3%,排量在1.0L~2.2L的汽车税费在5%,排量在2.2L的汽车税费为8%,轻型越野车排量在2.4L以下,税费为5%。伴随汽车消费税完善,对厂家政策进行调整,降低小排量汽车消费税税率,将消费税划分七个档次,对进口汽车消费税调节,逐渐与国内的汽车消费税持平。在计算过程中,购车总额(含增值税金额)除以1.17乘以税率获得汽车消费税。汽车工业是重要的能源消耗行业,为达到节能减排目标,对汽车消费税征收上应当对生产及消费进行调整,鼓励小排量汽车降低汽油消耗,缩减对空气产生的污染,促进国家节能减排目标。

二、汽车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下划地方的相关内容

伴随汽车生产技术发展,汽车的功能不断丰富,除具备汽车的核心功能外,辅助性功能不断涌现。我国汽车消费税计算中将整车出厂价作为基础,整车往往是相对模糊概念,汽车商为规避税费,在销售汽车过程中,可能将整化为零,将车辆辅助部件拆除,单独售卖到零售商手中,批发商及零售商让消费者增加辅助配件,从而降低税费。若汽车消费税调整到批发零售环节,以消费者购车全部价格进行征税,可以避免生产环节避税的行为。伴随我国的税收管理技术发展,税务部门对汽车税费进行合理管控,避免征收环节后移发生偷税漏税的行为,保证汽车应征收的税务全部收取。汽车消费税征收后移可以避免税基侵蚀发生税收流失的问题。合理的汽车消费税包括登记上牌费用,可避免消费税征收后移导致税收流失。我国机动车登记规定中,初次申领车牌及行驶证的所有人,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申请登记。申请注册登记需要提供购车发票,为汽车消费税采取先纳税后登记的征收模式。加强车辆登记管理单位及税收单位的信息互通,自源头锁定汽车税源,保证征收税费可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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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管理中税收筹划论文

一、税收筹划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具体应用

企业从成立之日起,就确定承担了各项税收缴纳义务,下面针对个别税种逐一分析计提缴纳过程中应重点关注的筹划点:

1.增值税环节。增值税涉及销项税、进项税、进项税转出、已交增值税几个科目。在销项税中应重点关注各种销项税适应的税率,充分研究税收政策,以确定优惠税率的适用。在进项税环节应重点关注收到的进项税专票的抵扣时间,对方进项税率等,以保证抵扣税率。进项税转出环节重点关注转出的法规要求,转出比率的合理性及测算方法,以避免税收风险。除此之外,企业还应充分研究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税收优惠或免税项目,针对企业自身情况核实转出金额等,以确定是否真正享受到节税目的。

2.消费税、营业税等流转税环节。重点关注税率政策,提税收入的入账时间和核算口径。其他的税收优惠的适用情况。重点关注营改增的各项相关政策。

3.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属于流转税的附加税,应按流转税额进行计提上缴,重点关注各地区的计提比例有所不同。

4.文化事业建设费是按照相应的计税收入比例计提上缴的,重点关注应缴税收入项目,收入的入账时间和方式,各省市的税收优惠政策。

5.企业经营管理所得税环节。主要关注企业经营管理所得税的计算,汇算清缴,在收入、费用发生与计提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所得税相关政策进行控制,避免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整,给企业带来税收风险。充分研究各项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以享受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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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房地产企业营改增后税务风险

摘要:房地产企业作为纳税主体的中坚力量,需要面临诸多税务风险,包括税收不合规风险、税费膨胀、税费扣罚等风险,基于此,要想提升房地产企业的经济效益,就需要有力的研究和控制已有的税务筹划风险,同时制订科学的解决措施,以保证企业税务合规性的持续提升、税务风险水平的持续降低。

关键词:营改增;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

引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实施“营改增”策略,目的是为了避免重复征税情况。“营改增”是营业税改增值税,两者本是两个独立的税种,各自对企业的影响不同,税收标准和范围也各不相同,营业税本身就存在重复征税现象,增值税结构不完善,因此,“营改增”能有效促进企业的结构优化和技术升级,推动科技创新。全面推开“营改增”各个试点,一方面可以激发市场的活力,降低成本与造价,另一方面也可以抵御市场经济下的压力,在短期内增加财政的收入,在长期内,促进施工企业、房地产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伴随房地产行业的增值税税率下浮调整,再加上营改增税收政策的持续补充完善,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难度有所缓和,但是,房地产企业的税务风险水平依然不容乐观。一方面,税率下浮带来的税负水平降低,使得房地产行业的税收筹划空间有所拓宽。另一方面,宏观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更强,使得房地产企业面临的税收成本风险、财务费用风险、政策波动风险亟须得到有力的控制和防范。

一、营改增视角下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点

(一)税务合规性意识、税务筹划意识存在欠缺由于营改增对企业纳税主体识别、税率分类确认存在细化的区分,再加上房地产企业整体税率政策出现偶尔的调控变化,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活动难免无法符合纳税义务要求的合规性、合理性原则。一方面,房地产企业的内部纳税合规性意识不强。由于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的组织目标存在差异,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活动往往出现一定程度的组织壁垒,使得企业税费筹划活动在初期计划环节和落地执行环节存在很大的差异,导致房地产企业的纳税合规性难以提升。比如,由于业务部门过于追求绩效目标的达成,企业税务筹划的税费控制目标难以达成,再加上业务人员对纳税凭证搜集、增值税申报流程、增值税计税原理的认识理解不充分,房地产企业的开发、销售活动存在一定程度的税费膨胀、纳税不合规风险。另一方面,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方式存在不足。由于房地产企业无法转变传统税务筹划方式的认识,企业在增值税政策下的财务处理方式不符合精细化管理的基本要求,包括税费筹划过于粗放、进项税抵扣额度核算不科学等,使得企业的税负整体水平反增不减,最终导致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效益难以提升。

(二)纳税计划性不强、税收政策利用不充分由于税务筹划活动尚未全面纳入房地产企业的内控制度、财务制度,企业对税务风险的管控力度有待提升,再加上房地产企业存在频繁调整税务筹划计划的现象,企业纳税活动的计划性难以提升,使得企业对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的利用不充分。一方面,房地产企业的税费计划编制不完善。由于房地产企业没有对业务绩效计划、项目预算绩效、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实现全面、分级、分会计周期的细化编制,房地产企业的税费计划往往难以健全,使得企业对未来预期的税负上升成本难以准确把握,最终不利于企业税费筹划计划的完整编制。另一方面,房地产企业的税收政策研究不充分。由于营改增政策在房地产企业的全面落地执行,再加上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细节出现些许变化,导致企业会计制度与营改增难免会存在衔接不畅的现象,因此,营改增政策也进行了诸多补充规定。但是,不少房地产企业对补充规定的研究、利用程度不高,特别是针对房地产运营、房地产物业服务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利用不充分,使得企业可以降低的税负空间难以充分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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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论文

(一)当年查补进项税的账务调整

1、非法取得抵扣凭证

如果取得的进项凭证不合法而企业抵扣了该进项税,应做如下账务调整: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2、不得抵扣进项税而抵扣

企业购进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货物不应抵扣进项税额,如果企业进行了抵扣,检查发现后应做如下账务处理: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等,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3、非正常损失的货物应转出而未转出进项税

如外购货物及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的非正常损失,企业应将相应的进项税转出,检查发现未做转出处理的,应做如下账务处理: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等,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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