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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健全地方税体系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财力保障与重要工具。文章以北京市地方税体系为例,分析了目前地方税体系存在着收入规模偏小,地方财政自给率低;地方税权配置不充分,地方财政存在风险;地方税改革相对滞后,不符合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应打造以共享税为主,专享税为辅的地方税体系;将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法治化,完善财政管理体制;适当赋予地方税收管理权限,提升地方治理能力。
【关键词】高质量发展;地方税体系;财政管理体制
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税收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财力保障,也是重要的宏观调控工具。进一步深化财税制度改革,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把“健全地方税体系,稳步推进房产税立法”作为深化改革的几个重点领域之一。北京正处在减量、提质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营改增”、大规模减税降费及疏解非首都功能,税收减收效应明显,财政收入明显放缓,而同期各方面资金需求旺盛,财政收支矛盾凸显。地方税体系的建设问题日趋迫切,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的地方税体系势在必行。
一、高质量发展与地方税体系构建
(一)高质量发展的内涵
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首先要明确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单独从经济范畴来理解,高质量发展是在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条件下,资源配置效率显著提高、产出数量增加、产出的品质得到明显提升,经济效益大大提高。在经济新常态下,高质量发展还应考虑社会、政治、生态、文化等诸多范畴。高质量发展不仅仅包括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还包括经济结构的协调优化、社会的公平与和谐发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提升、生态的文明与可持续、文化价值观的优化,从而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和更可持续的发展,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落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从这个角度来看,高质量发展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要求是相适应统一的。高质量发展是系统性的重大变革,是以经济为核心的社会全方位发展。具体来讲,高质量发展应包括“五大内涵”。1.有质量的经济增长,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产业转型升级、经济结构优化、创新竞争等可以通过实现资源重新配置来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表现为产品结构从低附加值产品为主转向高附加值产品为主;产业结构由资源、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转向技术、知识密集型产业为主;消费结构实现改善升级,经济效益不断提高。2.社会公平与和谐,增进社会福利。在收入分配上更好地协调不同产业部门之间的平衡,优化二次分配结构,促进城乡与区域的协调发展,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实现分配的公平化、充分就业、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福利的帕累托改进,共享发展成果。3.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保障,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升行政执行力,提升宏观调控能力,进一步增进市场活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4.文化价值观的优化。高质量的文化建设必须坚定文化自信,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社会精神,营造和谐社会氛围。坚持创新发展,增强文化传承与文化引领力;深化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趋完善,提升文化服务力。5.生态的文明与可持续。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动地描述了高质量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高质量的发展须伴随自然环境的友好可持续。转换增长动力,转变发展模式,培育新兴产业,优化产业布局,生态环境不断治理和改善,由高排放、高污染转向循环经济和环境友好型经济,激活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二)地方税体系与高质量发展
摘要:随着数字经济的高速发展及全球化,数字支付广泛渗透到各领域,由此衍生出许多新的商业模式和新的交易类型,而这些也给现代服务业的增值税税源管理带来挑战,而这种挑战能否给经济带来影响,将是文章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文章将从数字经济的角度出发,系统回顾数字经济与数字支付的发展历程,试图分析税源与经济的关系,探讨数字支付时代下现代服务业的增值税税源管理对经济的影响,从而为完善我国增值税税源管理制度提供参考。
关键词:税源管理;税收管理;增值税税源管理;数字支付
1引言
随着数字经济的高速发展及全球化,税源管理的重要性更为突出(陈莞尔,2020)。有研究认为,在税收征管过程中,若能加强税源管理工作并加以重视,则能使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李峰,2020)。张庆玲(2020)则认为,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云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税收征管部门已将税源管理作为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工作,其认为税源管理在税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做好税源管理工作,需要将其放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重要位置,做到税源管理专人专岗,税源管理系统化,这样才能使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工作处于良好状态(刘冰,2020)。张国钧、李伟和吴俊培(2020)研究认为,随着数字经济高速发展,新的商业模式不断出现,税源信息日益复杂化,从而导致传统税收征收管理已很难适应新经济体系下的税源管理要求,新经济体系时代的税源管理应更加多元化。因此,在数字经济迅速发展,数字支付广泛渗透到各领域,税源管理是否对经济产生影响,这将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基于此,文章将从数字经济的角度出发,系统回顾数字经济与数字支付的发展历程,试图分析税源与经济的关系,探讨数字支付时代下现代服务业的增值税税源管理对经济的影响,最后尝试得出相关结论。
2数字经济
在新冠肺炎疫情迅速全球化后,且还在不断地扩散和恶化,从而造成全球经济发生前所未有的经济风险,也加剧了全球经济的进一步分化与衰退。同时,也造成全球经济贸易规则的重整,世界经济的不断低落,但由于数字经济的特性,即加速了数字经济的发展及全球化,使数字经济在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新引擎,也成为促进世界经济增长的新动力。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0年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报告》显示,目前,我国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不断提升,数字经济占GDP比重也不断增大,在2019年数字经济占GDP比重高达36.2%。而根据中国网络空间研究院编撰的《世界互联网发展报告2020》和《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20》都指出,在新冠肺炎疫情的驱动下,全球工业互联网平台市场规模呈持续活跃创新态势,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也将呈积极态势,同时预测其市场规模到2025年将同步增长到199亿美元,中国今年也将达到3亿美元以上的市场规模。因此,数字经济将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动力,也将成为推动世界经济增长的新引擎。
3数字支付
摘要:从国际经验上来看,各国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权和事权划分都很清晰和科学,我国也应加快科学匹配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权和事权,分散税权的同时加强管控和监督,实现权利与义务对等。
关键词:区域财力均衡;地方税体系;分税制
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地方财政税收收入规模持续增大。然而2016年营改增后,地方税收面临着主体税种缺失和由此带来的税收收入难题,加之央地政府间财权与事权的不合理分配,使区域财力差距日益扩大,地方收支赤字严重。因此,基于区域财力均衡发展视角下的地方税体系建设问题变得尤为迫切,建立健全一套稳定可靠、合理分权、统筹兼顾效率与公平并行之有效的地方税体系势在必行。
一、地方税与区域财力均衡发展的关系
1.地方税体系的组成部分
地方税体系是基于国家的实际经济条件、财政支出需求、税收征管能力和财政调节能力等现实情况,通过划分税收管辖权、合理设置税制、确立税收征管法律等形成的地方层面的税收体系,能够保证地方政府职能的顺利履行、提高地方公共服务水平以及增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地方税体系包括四个方面,地方税种、收入规模、税权划分和征收管理。在地方税体系范围方面,学界进行了更为细致的划分和定义,现有大小两种口径以供研究,二者的区别在于是否将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涵括在内,考虑到实现区域财力均衡发展的目标,地方政府应尽力最大化地方税收,因此本文有关地方税体系的分析和讨论均以税收收益性为标准,采用的是大口径的地方税体系概念,更有利于各区域的财力平衡。
2.区域财力均衡的量化标准
摘要:全面“营改增”之后,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复杂问题突出,确有简并税率的重要性。目前,我国正加快推进增值税税率三档并两档改革,同时,近年来我国财政压力明显上升,因此,税率改革对税收收入的影响值得关注。本文基于扩大税基的角度,从激发市场活力、减轻征税成本、推进产业链形成等方面进行分析,预测增值税税率三档并两档改革会增加我国税收收入,但由于处在减税降费背景下,税收收入增速会放缓,预计总税收收入增速约为1%-2%左右。此外,鉴于税率并档改革,本文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如确保全行业税率只降不升、加强税务部门征管力度等。
关键词:增值税;三档并两档;收入预测
一、引言
我国经济已经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为助力经济增长,新一轮税制改革以减税降费为核心。增值税作为我国主体税种,2019年约占全国全部税收收入40%,随着“营改增”的完成,增值税开始进行又一轮深化改革。从税率调整角度,既有税率的下调(从17%、11%到13%、9%),也有税率四档并为三档的改革。2019年财政部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推进增值税税率三档并两档改革。在减税降费的背景下,我国增值税税收收入依旧呈现上升趋势,但增速相较于之前明显放缓,2019年增值税收入同比增长仅为1%。因此,在进一步推进增值税税率三档并两档改革进程中,对改革后税收收入预测分析显得尤为重要。
二、增值税税率简并的必要性
通过增值税确立、转型、“营改增”等不同方面的改革,我国增值税制度已经基本完善,但还存在一些不足,税率结构复杂是其主要方面。简并税率已经成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具体如下:一方面,可以发挥增值税税收中性的作用。增值税的优点之一在于符合税收中性原则,税收中性,即税收活动应尽量减少对市场活动的干预,减少因税收所造成的超额负担,提高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增值税仅对增值部分进行征税,可以很大程度地减少税收的干预,在国际上,增值税一直被称为“良税”。在全面“营改增”之后,增值税占我国税收收入的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贡献了大部分税收收入。但伴随着营业税税目的加入,增值税税率结构变得较为复杂,复杂的税率结构势必会影响增值税税收征管、增值税政策的制定,从而会打破税收中性。因此,为了发挥增值税所特有的优势,税率简化显得尤为重要。另一方面,有利于降低征管成本。目前,我国增值税税率由13%、9%、6%构成,税率的选择主要根据行业性质、纳税人交易性质所决定。纳税人在选择具体税率时很容易产生投机行为,通过隐瞒交易实质选择优惠税率进行销项税额的计算,从而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在实践中,上述情况还是比较常见的,对我国的增值税税收收入造成了极大的侵蚀。而这就要求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税率的选择进行识别,大大提高了征税成本。简化税率可以减少纳税人选择低税率的情况,从而减少因这种情况而产生的征税成本。2018年,总理在政府报告中提出:要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改革完善增值税,按照三档并两档方向调整税率水平。2019年,财政部部长刘昆指出,增值税税率进一步下调(由16%、10%、9%调整至13%、9%、6%)有利于我国增值税税率三档并两档的改革。由此可见,税率三档并两档改革将会成为增值税下一步改革的重点。
三、增值税并档改革税收收入预测
自地方税的概念提出以来,我国的税收制度就开始走向了中央与地方分税的征收之路。1921年中国共产党的建立成为推动这一历史进程的关键因素,战时税收政策与建国后服务于国民经济建设的税收政策体制一脉相承,传递着中国共产党为实现人民解放和民族复兴所蕴含的勇气、智慧与担当。
一、1921-1949年,为新中国税制建设奠定基础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地方税制由于依托于革命根据地和人民群众,很好地适应了不同地区生产力发展水平。一方面,通过土地税、遗产税的设立以及合并苛捐杂税,党中央在维持正常财政运作的基础上,巩固了群众基础,表明了共产主义的阶级立场,为取得今后的革命胜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地方税制的探索与革命根据地税收工作的开展为新中国的税制建设奠定了制度基础,在这期间不仅培育了大量的税务人才,还积累了宝贵的管理经验与制度改进经验,国民政府财权划分的矛盾也为今后分税制的建立埋下了伏笔。
二、1949-1978年,地方税收划分初步明确
建国后,国家针对不同时期的政治体制采取了不同的地方税管理体制。在1956年三大改造完成之前,党中央与国家政府的税收工作主要集中在规整旧中国以及革命根据地的税收体制上,1950年1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暂定了货物税、工商业税、关税等14种税收,但尚未对中央与地方税种进行明确划分。1953年11月政务院了《关于编造1954年预算草案的指示》,提出将印花税、利息所得税、屠宰税、牲畜交易税、城市房地产税、文化娱乐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和契税划分为地方预算固定收入。1958年后,随着三大改造的完成,国家建立起了计划经济体制,并逐渐通过税收立法实现了各个税种的统一征收。由于地方的财政收支指标基本确定,除却由部分税种作为地方固定税收以外,政府还会通过财政拨款的形式进行收入调节,多交少补。1968年后,中央对地方采取了财政统收统支的办法,实质上就是将地方税收入以中央税的形式汇总再按需重新下发给地方政府,这一政策沿用至20世纪80年代。客观地说,这一时期的税制改革处于一个历史过渡阶段,税收立法工作的开展是一个良好的开端,而在地方税制变化过程中暴露的问题也为后期我国地方税制的完善提供了宝贵经验。
三、1978年至今,构建地方税制新格局
1980年2月,国务院《关于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将盐税、农业税、牧业税、工商所得税、屠宰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城市房地产税、牲畜交易税和集市交易税列为地方固定收入,工商税实质上成为中央地方共享税,按照“收支挂钩、总额分成”的方法由中央统一调度。1985年起,实行新的财政管理体制,对广东、福建以外的省份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管理办法,而这事实上已经构成了分税制的雏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地方税制呈现加速发展之势。1982至1988年,国家先后颁布了牲畜交易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筵席税以及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对纳税人、税率等税制要素进行了界定,为我国复合税制新体系的建立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历史证明了分税制的税改道路是符合我国国情和社会发展规律的。基于蒂布特地方税收竞争理论、施蒂格勒地方政府存在合理性等经济学理念发展起来的财政分权理论,为我国新型分税制体系的改革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1994年起施行的分税制改革正式将我国现行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三种类型,除增值税、资源税、证券交易税以及具有共享税性质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外,关税、消费税被划定为中央税,而营业税、契税、印花税、房产税等14个税种被划定为地方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牧业税、农业税、屠宰税、筵席税在进入21世纪后依次停征)。此次分税制改革为地方税制优化建立了良好的开端,随着改革开放红利的到来,我国经济与科技实力在短短二十余年内快速上升,并由此提高了我国税收收入的增长速度与质量。从收入情况上看,地方税收收入在1994年到2019年的25年间增长了62倍;而从收入结构上看,分税制改革之后,国家通过裁减税种、简化税制使得税收密集度不断提高,大大提高了地方政府对税收收入的征收效率,并降低了税收收入流失的风险。其中,营业税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前占据着地方税收收入的主导地位,而在政策全面普及之后,地方税收收入的税种构成趋于平均化,但是依旧集中在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房产税等几个主要的税种上。毋庸置疑,不论是分税制改革,还是国家经济科技的腾飞,都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科学领导和英明决策,稳定包容的政治环境与和谐有序的社会秩序也是构成我国地方税制不断发展完善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