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小编为你整理了5篇税收征管制度参考范文,供你参考和借鉴。希望能帮助你在写作上获得灵感,让你的文章更加丰富有深度。
摘要:在我国税制管理中,营改增是重要的税制改革措施,对优化我国的税制结构、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具有重要作用。在营改增的背景下,如何提高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效果,对整个增值税税制改革的落实,以及增值税的征收具有重要影响。因此,我们应立足增值税征收管理实际,探讨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途径,为整个增值税征收管理提供有力支持,保证增值税在征收过程中能够提高征收效果,满足征收需要,解决增值税征收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以及征收方法粗犷的问题。
关键词:增值税;征收管理;改革途径
引言
从目前增值税改革来看,做好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是落实增值税改革措施的关键。结合当前增值税征收管理实际,在增值税征收管理过程中,应当进一步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提高覆盖面,应当改生产型增值税为消费型增值税,发挥增值税的积极作用,同时,应加强现代化税收征管制度建设,使增值税在征收管理过程中能够有明确的依据作为支持,解决增值税在征收管理中存在的制度不健全,以及征收手段单一的问题。因此,拓宽增值税征收管理渠道,对整个增值税征收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影响。
一、我国增值税征收管理中,应进一步扩大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征税范围作为增值税征收管理中的重点,保证增值税征收范围合理性和有效性对于提升增值税征收管理效果显得至关重要。为满足现代化税收行业实际发展要求,还应对增值税征收范围实施扩大处理,发挥征税范围在增值税征收管理中的作用效果,严防我国增值税征收管理在实际开展过程中出现问题,推进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一)掌握增值税的特点,分析试点取得的成绩我国增值税在征收管理中,为了提高增值税的征收效果,进行了较长时间的试点,对增值税在征收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充分的分析和预估,保证增值税在实施过程中能够实现与营业税的有效过渡。从目前增值税的征收来看,增值税改革已经全面落地,增值税取代营业税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有效推行,对增值税的增收产生了重要影响。在增值税全面推行的背景下,如何提高增值税的征收效果,既反映出了税务机关的征收能力,同时,对税务机关的增值税征收管理方式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结合增值税的特点,以及增值税的征收要求和增值税的起征点,以及征收规则等信息,在增值税征征收管理过程中,应当掌握增值税的基本特点,对增值税在征收管理中取得的成绩进行全面分析,掌握增值税征收管理中的征收要点,为整个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提供有力支持,同时,通过对增值税征收管理试点城市的分析,能够总结增值税征收过程中的问题,便于在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中提前采取解决措施[1]。
地方税体系是指由不同地方税种组成的统一体。地方税收体系的建立可以缓解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保障地方政府正常有效运转,促进各地方经济的健康稳定。我国现行地方税收体系是由1994年实行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形成的。但由于地方税体系的构建选择了渐进式的路径,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变革和发展,地方政府的财权和事权不对称的矛盾日益凸显。河南省作为一个农业大省和人口大省,地方政府普遍存在财力不足的问题,特别是从2016年5月份全面实施营改增,打破了原有的地方税收体系格局,归入地方政府的税收收入减少,更加剧了河南省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因此,必须深化河南省地方税体系改革,重构地方税收体系,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一、“营改增”对河南省地方税收体系的影响
(一)“营改增”降低了河南省的地方财政收入
首先,随着“营改增”的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业税将不复存在,河南省的地方政府不但要流失营业税的税收收入,还会流失原按营业税一定比例征收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这两种附加费收入,而且,“由于河南省的服务业不是特别发达,服务业的销项税额的增加不足于弥补营改增的减税效应,因此,“营改增”降低了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其次,“营改增”后,服务业改征增值税,增值税法规定的有进项税抵扣标准,因此,很多企业开始细化运营和生产方面的管理,在票据管理方面也更加规范化,从而获得增值税进项税的抵扣资格,减少应交增值税额,这样使分配给地方政府的增值税的增加额不足于弥补营业税的减少额,降低了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
(二)“营改增”促进了河南省地方税收体系的重构
在“营改增”之前,营业税属于地方税,是地方税体系的主体税种,其收入全部归地方政府。“营改增”之后,营业税停征,地方税体系中其他的小税种的税法规定还不完善,无法支作为替代税种撑起地方税收体系,也无法弥补停征营业税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冲击,会进一步导致地方政府事权和财权的不平衡加剧。因此,地方税体系的不完善和财政收入的减少增加了河南省重构地方税体系的必要性。
二、“营改增”后河南省地方税体系构建面临的挑战
地方税体系是指由不同地方税种组成的统一体。地方税收体系的建立可以缓解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保障地方政府正常有效运转,促进各地方经济的健康稳定。我国现行地方税收体系是由1994年实行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形成的。但由于地方税体系的构建选择了渐进式的路径,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变革和发展,地方政府的财权和事权不对称的矛盾日益凸显。河南省作为一个农业大省和人口大省,地方政府普遍存在财力不足的问题,特别是从2016年5月份全面实施营改增,打破了原有的地方税收体系格局,归入地方政府的税收收入减少,更加剧了河南省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因此,必须深化河南省地方税体系改革,重构地方税收体系,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一、“营改增”对河南省地方税收体系的影响
(一)“营改增”降低了河南省的地方财政收入
首先,随着“营改增”的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业税将不复存在,河南省的地方政府不但要流失营业税的税收收入,还会流失原按营业税一定比例征收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这两种附加费收入,而且,“由于河南省的服务业不是特别发达,服务业的销项税额的增加不足于弥补营改增的减税效应,因此,“营改增”降低了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其次,“营改增”后,服务业改征增值税,增值税法规定的有进项税抵扣标准,因此,很多企业开始细化运营和生产方面的管理,在票据管理方面也更加规范化,从而获得增值税进项税的抵扣资格,减少应交增值税额,这样使分配给地方政府的增值税的增加额不足于弥补营业税的减少额,降低了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
(二)“营改增”促进了河南省地方税收体系的重构
在“营改增”之前,营业税属于地方税,是地方税体系的主体税种,其收入全部归地方政府。“营改增”之后,营业税停征,地方税体系中其他的小税种的税法规定还不完善,无法支作为替代税种撑起地方税收体系,也无法弥补停征营业税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冲击,会进一步导致地方政府事权和财权的不平衡加剧。因此,地方税体系的不完善和财政收入的减少增加了河南省重构地方税体系的必要性。
二、“营改增”后河南省地方税体系构建面临的挑战
摘要:由于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税收制度在不断地进行调整,企业合法纳税是促进我国健康发展的前提,因此企业一定要重视税收风险管理。本文以财税改革制度为前提,分析了企业在此背景下应预防的税务风险,供企业管理人员参考。
关键词:企业;财税改革;税务风险管理
企业存在的税务风险主要包含两方面:一是企业没有按照相关法规进行纳税工作,存在偷税漏税情况,面对这种情况企业将面临补税、罚款、缴纳税收滞纳金、甚至于接受刑事处罚等情况;二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计算税款方法不正确;不明确缴税制度,承担了企业不必承担的税务负担。因此,企业一定要做好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保证企业的长久发展。
一、财税改革背景下出现税务风险的原因
由于我国正在进行财税改革工作,基于此,企业出现税务风险的原因有以下三点:
(一)我国目前正在不断完善企业的税收体系、税收制度以及税收的征管制度与税法相关法律。在进行纳税工作时,如果企业没有应用新的税收制度,仍然根据传统税收方法进行纳税工作,那么很有可能做出违法操作,增加企业税收风险出现的可能。
(二)我国社会市场的主体是企业,由于目前企业市场的交易方式日益增多,在经营过程中,企业有更多的项目涉及税收工作,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工作时需要考虑的事情也在不断增加,增加企业税收风险出现的可能。
摘要:在我国电子商务税收问题已具有相当舆论的基础上,针对电子商务这一特殊产业,运用文献查阅、比较分析和实证研究等方法,通过对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现状进行研究分析,发现当前电子商务税收处于空白真空状态,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无具体法律依据,线上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难以与线下实体税收征管相对接等问题,在研究分析国内外研究现状的基础上,提出在传统税收征管体制上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信息技术,构建针对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平台,以填补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空白,实现传统税收征管和当代电子商务有效对接,有效防控国家税收流失,从而提高论文的应用价值和时间价值。
关键词:电子商务;税收流失;税收监管;电子商务税收管理平台
一、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一)研究背景
1998年3月我国第一笔网上交易成功,从此电子商务发展异军突起,该新兴产业的快速崛起改变了原有商业生态格局,已晋升为支撑我国国民生产总值的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在蓬勃发展的同时,电子商务创造了巨大的税源,但遗憾的是,电子商务至今并未纳入税收征管体系,由此造成我国税收大量流失,税收不公平等实际问题。因此,将电子商务纳入税收征管体系,加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对维护税收公平,促进其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对此提出构建电子商务税收管理平台的对策,多角度对平台进行可行性分析,探讨平台的重要意义,提出补充性建议。
(二)研究目的
在我国电子商务产业迅猛发展以C2C为主的中小电子商务逐渐成熟的趋势下,基于电子商务交易模式的特殊性导致电子商务成为纳税盲区的现状,提出构建附属于税务局的专控电子商务交易流量的数据收集、存储平台。该平台以电子商务与消费者所依托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为突破口,通过加强税务部门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合作,对从支付平台获取的电子商务货款交易数据进行整理、储存,达到对电子商务征税进行监控、督促的目的,同时为税务局的税务稽查提供可靠数据,从而实现从源泉上对以C2C为主的电子商务进行纳税控制,旨在实现税收公平,有效防控税收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