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论文中心 税务稽查管控范文

税务稽查管控全文(5篇)

前言:小编为你整理了5篇税务稽查管控参考范文,供你参考和借鉴。希望能帮助你在写作上获得灵感,让你的文章更加丰富有深度。

税务稽查管控

第1篇:税务稽查管控范文

我国现行的经济体制,是慢慢的在向市场经济靠拢,以前的经济体制是计划经济,现在市场的成分越来越多。目前,税收管理人员日趋增多,但是数量增多,普遍的素质却偏低。现阶段,我们国在实行现代化的税收管理模式,但是现代化的程度依然不高。在这种情况下,我过现行的税收征管的各种模式分别是集中征收、分级管理、统一稽查、社会服务。

1、集中征收

就是分布在我国各省的全部纳税机构,分别对其在县以上的税务局按照缴税的金额和缴税的规定期限进行申报缴纳税务手续。其税收服务中心,根据计算机网络作为依据,掌握所管辖范围内的税源。纳税机构申报纳税的方式可以根据纳税机构的条件,可以分别选择传真、邮寄、上门、网上等申报方式,纳税机构自行填写所在银行的付款凭证,纳税机构把纳税金额从开户行直接转账到制定的税收服务中心,然后把支付的凭条交给税收服务中心。

2、分级管理

就是根据税收服务中心的职责权限,实施税收服务中心、稽查局、各级征管居、国家税务局等多级多层监督管理。每一个层次从其自身的角度去分析纳税企业的纳税情况。然后挖掘其可能存在的问题,然后及时上报稽查部门,稽查部门再进行审查。简单的说就是按照纳税企业的规模大小、经济状况、企业特点等划分到各级各级征管几个进行管理。

3.统一稽查

就是根据各个纳税机构的违规行为、各种专案专项检查和汇算清缴,全部又各级的稽查部门进行统一的稽查审核。

4.社会服务

在通过集中征收的情况下,以社会服务的形式对纳税人就近提供缴纳税款的服务,通过这种形式帮助纳税人提高自己的纳税意识,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理解纳税的义务程序。要实现这种社会服务,主要是靠纳税机关自己要根据自身的经济情况设置一定的纳税服务咨询网点,帮助纳税人及时的提供发票和其他办理税务的资料。二则是需要靠一些社会中介机构,免费的提供咨询服务,还要允许纳税人办理各种税务的事项。

二、我国税收征管模式存在的问题

2006年稽查人员到某公司进行税务稽查时,发现该公司当年3月支付给某法律顾问个人“法律咨询费”10000元,是以一张在纳税服务大厅开具了的《劳务发票》入帐。该发票票面显示,除营业税外,对个人附征了1.5%个人所得税150元。稽查人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按规定计算该公司应代扣代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1730元,于是要求企业补扣补缴其少扣的1580元,并处罚款。但该公司提出了不同的意见,称他们到办税服务大厅开票时已经通过了税务机关审核并缴纳了税款,再要他们补扣补缴税款并处罚款不妥。针对此种情况,市局稽查局多次专门向市局领导及有关业务部门通过书面的《征管建议》,建议办税服务大厅在窗口开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不能不区分实际情况全部按1.5%附征,而应当按相关税收法律规定据实征收个人所得税,营造公平纳税的环境。时至2007年底,市局在2年的时间里,对市局征管数据大集中系统进行了全面升级,并下发文件,从2008年起,要求办税服务厅在办理个人业务时,对个人所得税按规定计算征收。

目前,我国税收征管的模式是指国家税务局在税收的征收管理活动中内部分工的组织形式,体现了税务人员与税收征管各项工作之间的关系。在税收征管的实施过程中,目前的税收征管模式发挥这至关重要的作用。要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必须实施优化的税收征管模式。下面,主要讨论一下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模式存在的问题

1、现行征管模式没有充分体现出依法治税的原则

税收征管模式的基础就是税收执法、税法司法、税收立法三个方面。税收征管客观要求必须执法严格、违规必究的原则,以此来强化征纳的行为,税收征管作为行政执法的行为,是税收管理的最基本原则。然而,税收征管也要通过严格的依法治税,来维护广大公民的权益,提高公民依法纳税的良好习惯,为实现系统科学化的税收征管模式提供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2、“优化服务”与“管理”的重要性颠倒

在“优化服务”和“管理”的对比当中,管理应该放在首要位置,优化服务应该是管理的下位概念,但是优化服务却显的更为突出,反而管理工作却往往被忽视了。目前的收税工作,形式十分单一,方法为纳税人服务只是税务部门一家的事情,缺乏了公检法、金融、工商等部门的配合,没有建立科学系统的综合管理模式。在内部管理方面,一些税收部门的管理制度不完善、服务体系不明确、工作流程不规范,税收征管跟管理没有相融合,让两者没有充分的发挥。由于新模式在内涵与外延上的混淆,影响了新征管模式的管理意义。

3、计算机程序开发利用率低

在计算机应用方面,存在实际目标和开发目标不明确,导致了与实际的工作不相符合。在实施分税制后,作为税务部门应该对计算机开发加大力度,但是在计算机的应用方面,还停留在登记、征收开票、发票管理等很低端的操作当中。资料、数据方面的记录也只停留在应缴未缴、申报与否的统计方面。

三、关于税务稽查的常用方法

税务稽查的方法,主要是以查账的形式来挖掘问题的所在,通过核对账目的资料和情况,从各个方面来判断纳税人是否及时缴纳足够的税款,是否有偷税漏税等违法操作。税务稽查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纳税人一般含有大量的财务会计的资料,要科学的讲究实用效率,就必须讲究科学的稽查方法和技巧。税务稽查一般方法,具体包括一下几种方法。

(一)根据检查的内容和范围,可以分为抽查法和详查法。

1、抽查法

是对纳税人的企业会计凭证和账簿有针对性的选取一部分进行抽查的方法。抽查法必须具有代表性、目标明确的对所查对象进行抽查,在对象和时间上怎样选择,就应该根据稽查问题的重要性来决定。抽查法的弊端就是虽然很省时省力,但是只在局限范围内进行了稽查,容易漏掉问题,因而这种方法实用于会计核算比较健全的纳税企业。

2、详查法

是对纳税人的企业会计凭证和账簿进行全面的、仔细的稽查的方法。用这种方法,可以具有全面的审查,不容易漏掉任何问题,而且可以从许多方面发现纳税当中存在的问题。但是这种方法花费的时间、人力、物力都比较大,特别是时间上花费太长,对工作人员的工作量来说也相对很大,所以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经济业务不久简单,会计核算不够健全、财务管理比较混乱的企业。

(二)根据稽查的顺序不一样,可以分为逆查法和顺查法。

1、逆查法

顾名思义是逆向稽查方式,从审查会计报表开始审查,然后在审查账簿,再有账簿到凭证的一种审查方法。在我们现在的税务稽查方法当中,逆查法是运用的最多的税务稽查方法。在企业报表审查之后,可以及时清楚纳税机构在被稽查期间的经济活动和重点。根据稽查的具体资料,可以找到会计凭证,很轻松的就可以把存在的问题透明化,比较节约人力物力。

2、顺查法

与逆查法的顺序恰恰相反,是根据会计核算的前后顺序,首先稽查会计凭证,然后进行核对账簿和报表的工作的一种审查方法,这种方法较为老套。死板。

(三)逻辑审查法和比较分析法。

1、逻辑审查法,同时也被称为计算控制法,它是依据两者不同数据情况下的互相融合,互相牵制的定理,根据真实具体的的数据来确认企业报表是否正确,然后来挖掘出问题的所在。

2.比较分析法,是将纳税企业的以往资料、计划指标或者与相同企业的同一类型指标与该纳税企业目前的企业报表或者账面资料进行分析对比的一种审查方法,经过前后之间的对比和比较分析,很容易从中挖掘出存在的问题,这种分析比较法也是一个卓有成效的税务稽查方法。

(四)外调法、查询法与观察法。

在税务稽查当中,一定要注意的是审查账外情况,不能只限于查账。查账的线索,就在于经过充分的调查。外调法、查询发和观察法,都是比较常用的税务稽查方法。

1、外调法

是对纳税企业的外来凭证和外地款项产生怀疑,然后采取外调的方法来挖掘出问题的所在,外调可以派员外调,也可以函调。

2、查询法

是在对纳税企业的审查的时候,依靠了解到的有关线索,或者相关人员的举报,来稽查纳税企业,以获得有关的重要资料。但是使用这种方法需要注意的问题就是,在稽查之前必须要确认到底要稽查的哪些问题,在稽查过程中一定要详细记录,相关人员的举报一定要举报人写出书面的申请,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3、观察法

是对纳税企业所经营的场所,现场实地察看企业的产、供、销各个环节的运行与内部管理控制情况,从当中挖掘出该纳税企业可能存在的问题。观察法和查询法融合运用的话,实际效果更加好。

四、如何充分发挥税务稽查“以查促管”的作用

税务稽查和税收征管都是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都分,它们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联系,彼此制约,共同组成一个完整的税收征管体系。税务稽查的“以查促管”是指通过稽查促进税收的征收管理,达到提高征管水平,实现税收征管规范化和减少税收流失的目的,稽查所具有的打击偷逃税功能、内部制约功能和宣传功能集中到一点,就是“以查促管”。2004年灵山县稽查局查补税款数、立案户数、处罚金额比2003年分别下降32.2%、20.7%、22.6%,征收税款同比增家21%。通过加大稽查力度,“以查促管”的效能逐渐体现,征管水平进一步提高。通过稽查给予偷逃税违法行为的有力打击,从反面诫纳税人自觉增强依法纳税的意识,震慑、警示、教育违法者,这是“以查促管”的最基本体现。稽查通过对证管自身的制控.发现征收管理存在的问题,从而促进征收管理机关各项征管措施及征管行为、办法更规范、更严密、更有效,这是以查促管的直接体现。稽查所具有的宣传功能既能实现对纳税人零距离,面对面有针对性的政策法规的宣传,又能以典型案例的曝光向社会作税收宣传,一方面能树立良好的税务机关形象,另一方面能帮助提高纳税人遵纪守法的观念。随着税收工作的进一步推进,“以查促管”在实际工作中的问题也显现出来,不同程度地影响着“以查促管”作用的充分发挥。如何充分发挥税务稽查“以查促管”的作用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影响“以查促管”作用充分发挥所面临的问题

1、税务稽查人员不足,整体素质不高

严重制约了稽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某县地税稽查局负责全县19个乡镇418户纳税人(不含个体户)的一级稽查工作。稽查局现在只有7名干部,占全县税务人员的5%。稽查人员不足与稽查面广、纳税户多、工作量大和上级要求按《稽查工作规程》执行“四分离”的矛盾日益突出,如每年进行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重点检查工作时,由于稽查局人员不足,就得从乡镇税务征管机关抽调人员参加检查。由于所抽调的人员不是专业的稽查人员,对稽查业务不是很熟悉,工作能力、业务水平良萎不齐,极大制约了稽查工作质量和效率的稳定与提高。此外,稽查人员中会查账、熟悉税收政策、懂法律、精通计算机、能独挡一面的办案人员屈指可数。稽查人员不足和整体综合素质不高导致稽查工作不能高效地对偷逃税违法行为进行有力的打击。

2.稽查办案经费没有固定的来源

办案装备落后跟不上时展的步伐,适应不了纷繁复杂的稽查工作发展的需要。目前稽查办案经费、举报案件奖励基金没有固定、合法的来源,办案经费很少,一些需要外调取证的案件大案化小或搁置不理。此外,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发展,原有国有、集体经济不断民营化,个体私营、承包承租经营方式不断壮大,纳税主体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偷逃骗税作案手段越来越隐蔽,作案装备也日益精良、现代化,而稽查办案的现代化工具,如录音机、照相摄影器械、复印机、传真机、手提电脑等没有,稽查装备的落后与违法偷逃骗税者精良的装备形成鲜明的对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稽查人员克服困难做好工作的信心,造成对违法案件调查难、取证难、处理难的局面。

3.稽查局仍然承担每月下达的组织收入任务,工作重点和主要精力未能从“收入型”向“执法型”转移。由于稽查局每月依旧负担有组织收入任务,因而在具体的税务执法过程中,就出现不求严格执法,但求完成收入任务的现象。凡查补税款能及时入库的就从轻处罚甚至不处罚,或不加收滞纳金。这些行为,极大地助长了纳税人偷逃税的侥幸心理,妨碍了对查处违法案件的严格执法,严重弱化了税法的刚性,导致了“以查促管”作用的弱化。

4.部门之间合作不够

甚至还出现“内耗”现象。由于稽查与征管部门均有收入任务,各自往往从完成收入任务和自身利益角度考虑工作问题,而不是站在税收工作全局的高度去开展工作,工作中缺乏诚意的合作,甚至人为设置障碍的情况屡见不鲜。因为稽查查补的税款不作为征管部门的收入任务,同时影响征管人员的岗位考核成绩和奖金分配。如稽查部门调取计划检查纳税人的征管资料时,不是很乐意积极主动地提供业户的纳税情况,甚至还想方设法对稽查局保守纳税人的征管资料和有关涉税信息,有些还主动帮助纳税人填报申报偷逃的税款,名曰纳税人已于检查前向税务机关申报了税款,用《申报表》对付检查人员的检查。

5.稽查和征管缺乏主动的交流和沟通

造成信息不畅,更谈不上共享信息资源。表现在:首先征管部门对征管中发现的漏洞和纳税人偷逃税的线索、生产经营过程的动态信息不和稽查部门沟通反馈,稽查部门仅靠掌握企业一些申报纳税资料,甚至没有征管资料,案源信息资料单一而少或根本没有。一方面,使稽查的选案盲目和缺乏针对性和准确性,选案质量较低;另一方面,使稽查只是就账查账,难于找到偷逃税的突破口,无异于“大海捞针”难有收获。其次,稽查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征管上的存在问题不积极向征管部门通报和提出建议,导致征管部门对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堵漏和解决。这种缺乏交流、信息不畅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严重影响了税收工作的提高。

6.没有建立健全相关机制

各环节工作职责不清,各行其是。随着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化和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在征管和稽查之间建立健全内控机制,使各个工作环节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相互作用,相互制约有效的运行整体,解决各个工作环节职责不清,资料信息传送不及时,不反馈,工作效率低下,工作分割,相互脱节的问题。但在目前实际工作中.并没有真正建立起这种机制,因而造成征管与稽查不能有效的合作。

7.稽查局往往为了完成组织收入任务和为检查而检查

不重视甚至忽视了对纳税人的耐心细致的宣传辅导。对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执行税收政策、财务管理、生产经营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能给予认真有效的指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致使纳税人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能纠正和完善,出现“屡查屡犯”的现象,不能促进和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能力和财务、经营管理水平。

8.稽查局查处的一些典型偷逃税违法案件

在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中鲜有宣传、曝光,导致稽查的威摄力、教育、警示力大大降低。

(二)充分发挥“以查促管“作用的具体措施。

税收征收、管理、稽查三大环节是有机整体,稽查是手段,目的是促进税收征管质量的提高,营造良好的税收经济发展环境。几年来,云浮市国税系统在以查促管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税务稽查以查促管的意识逐步增强,稽查的范围逐步拓宽,逐步建立健全了稽查建议、案例分析、联席会议等制度,加强了税收征收、管理、稽查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对全面促进税收职能作用的发挥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1.建立征管稽查互动机制

稽查部门密切与征管部门的沟通配合,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实现了资源共享,建立和完善稽查与征管互动的机制,不断增强稽查工作的协同性,进一步提高“以查促管”的深度和广度。例如在税收专项检查中,一方面加强了与各征管部门之间的协调,及时向各征管部门通报专项检查的工作情况,增加互信,加强配合,形成税源监控机制。另一方面加强税收专项检查与纳税评估的工作衔接与信息反馈,使税收专项检查与纳税评估的各自职能作用都得以充分发挥,且相互补充、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取得“双赢”。

2.建立稽查建议通报制度

全面促进征管和稽查的信息互通、执法联动的运行机制。通过稽查建议制度,对在稽查工作中发现的税收征管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形成稽查建议反馈征管等相关部门,积极分析税收违法活动规律,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信的第一手资料,为贯彻以查促管,堵塞税收漏洞提供可靠的依据。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全国各市稽查部门平均共向征管部门提交稽查建议30多条次,涉及加强石材行业管理、完善废旧物资收购发票管理、加强成本开支真实性、合理性的审核等方面,囊括税收征管、政策法规、企业管理等三大类十多个方面的内容。如在查处某废旧物资收购企业时,稽查部门发现该企业未能准确核算销售额和增值税额,未能进行正确的纳税申报,属于会计核算不健全,建议管理部门取消其免征增值税资格,同时建议管理部门停止供应该公司使用百元版以上收购发票,限量供应十元版收购发票。

3.建立案例分析制度

对典型案例和重大涉税案件做到“一案一析”,由稽查局牵头,通过对典型企业“解剖麻雀,由点及面”进行分析,对案件的成因、特点、作案手法以及发展趋势进行深入的分析与研究,并及时研究措施,总结归纳查处办法,形成行业稽查方法和行业税收管理建议,严厉打击,有效遏制各种涉税犯罪活动。一年多来,全国各市各级稽查部门严格依照制度开展稽查案例分析工作,共形成了平均12篇稽查案例分析材料,召开各级稽查案例分析例会近10次,归纳出相关行业存在的涉税问题30余个,探索出物耗测算水泥行业产量、农副产品和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检查等多种有效方法,促进税收专项检查和大要案件查处效率明显提高,推动税收管理水平不断进步。如对普通发票的管理,通过对某协查发票案件的案例分析,举一反三,提出了要加强发票管理、全面推广使用税控开票软件、加强发票存根联管理等三项措施,有效加强普通发票的管理。

4.协调组织召开联席会议

稽查部门结合日常稽查工作中发现的纳税人基础信息的变化差异,及时反馈给征管部门,以便征管部门进一步核实。定期向征管部门通报税务稽查案件查处情况及税收流失情况,促进征管部门加强税源控管。协调组织部门联席会议,由稽查部门牵头,按照各自分工负责的原则,组织稽查、征管、税政、税源管理部门的相关人员共同参加。通报大要案查处情况,提出对税收征管中存在的漏洞与不足的改进建议和措施,立足反映突出问题、努力发掘潜在问题、及时暴露个性问题和重在归纳共性问题,以便征管和税源管理部门及时调整有关工作思路,促进征收管理部门精细化管理能力的提高,确保稽查、管理的协调一致,形成打击偷、骗、抗税的监管合力。今年年初,全国各市国税局在深入调研人造石市场的基础上,由市局领导牵头,组织召开征管、税政参加的石材管理联席会议,稽查部门提出对全市范围内达到100万元销售额的人造石生产企业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而对人造石产品建议按增值税适用税率17%征税,不能适用简易征收率等措施。通过该案还引起了云城区政府的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了人造石生产企业负责人专题税收座谈会,由区局组织了人力对整个人造石行业进行专项税收整治,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人造石行业的税收管理得到一定程度的规范。

5.形成行业检查指南

在每年专项检查和行业专项整治结束后,对每个检查行业或税种进行分析,形成行业或税种检查指南,对行业或者企业的总体经营情况、税收征管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行业征管薄弱环节、问题易发区域和偷逃税方式及特点进行分析,同时提出相应的稽查办法和征管建议。一方面为今后查处同类案件积累经验,提供参考;另一方面为税源监控、纳税评估提供了相应的数据模型,真正起到了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作用。近年来,各市国税局已形成建材行业(主要水泥)检查分析与指南、房地产行业检查分析与指南、农副产品行业检查分析与指南、药品行业检查分析与指南、食品行业检查分析与指南、烟草行业检查分析与指南等14个行业的行业检查指南,有效的加强了相关行业的纳税管理,同时为领导决策和征管部门加强管理提供了思路。

6.开展延伸检查工作

在稽查过程中,稽查部门不局限于被查企业,对一切与之发生业务往来的关联单位均予以重视,拓宽稽查线索范围,有的放矢地稽查其业务关联企业,扩大税务稽查的检查成果。通过延伸检查,可谓一举两得,不但可以有效取得被查企业在产、供、销等环节的线索和证据,还能获得关联企业是否偷逃骗税的直接证据,并将隐藏在征管范围以外的企业纳入有效的征收管理之中。

五、新形势下税务部门发挥稽查职能实现“以查促管”的现实意义

“以查促管”这一工作思路和措施的提出,并不是近几年才出现在我们眼前的一个新名词,而是伴随着1997年开始的第一轮征管改革被提上了议事日程,但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上级部门将改革的重点放在了新征管体制的建立和信息化建设上面,“以查促管”似乎并没有引起我们的重视。随着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在“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模式确立以后,“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渐渐凸显,“以查促管”作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措施之一,再次被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重新进入了我们的视线。

1、“以查促管”是增强企业纳税意识,提高纳税遵从度的有效措施

稽查不仅是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还可以从反面诫导纳税人自觉依法纳税意识的增强,这是以查促管的最基本体现,稽查工作所具有的宣传教育功能,既能实施对个别纳税人的面对面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又能以曝光典型案件向社会进行税收法制教育。既能改善税务机关的形象,有利于建立正常的征纳关系,又能帮助提高纳税人的法制观念,从而提高企业的纳税遵从度,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2、“以查促管”是加强税收征管,提高征管质量的有效措施

稽查对征管自身的“内控”,有利于促进征管机关各项征管措施和征管行为更规范、更严密、更有效,这是以查促管的直接体现。稽查部门发挥好稽查的“尖刀”作用,认真抓好税收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对检查的行业、企业都作出了稽查建议,将税收稽查与加强税源管理相结合,及时向企业和征管部门反馈税收稽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促进征管部门有针对性地加强税收管理。

3、“以查促管”是优化征收管理模式

第2篇:税务稽查管控范文

关键词:研究所;税务管理;风险管控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经济形势变得异常复杂,经济的发展对研究所税务风险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经济迅速发展的进程中,研究所的税务风险管理也应紧跟经济发展的步伐,不断完善税务管理制度,积极创新管理模式,全面提高研究所税务风险的防范能力。通过对研究所税务风险管控意义的分析,及对研究所税务风险管理重要性的阐述,解释了当前在研究所发展的背景下,税务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在新形势下强化研究所税务风险管控的相关建议,希望为研究所税务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一些科学可行的建议。

一、新形势下研究所税务风险管控的背景及意义

在市场发展的新形势下,研究所的税务风险管控也要与时俱进的发展。税务风险管控对研究所的可持续发展有重要的意义,只有提高税务风险管控水平,才能够保证研究所长期稳定的发展。研究所发展中面临的税务风险是指:研究所日常涉税业务没有按照国家税法规定执行,导致纳税不合规,影响到研究所财务、信誉、经营等各环节的正常运行。一方面实施税务风险管控有助于降低研究所的税务成本,减少研究所不必要的税务支出,通过有效的税务风险管控机制可以进一步提升研究所的核心竞争力,为研究所的发展提供更大的资金保障。另一方面,有效的税务风险管控有助于规范研究所财务管理制度并完善财务管理体系,税务风险管控在合理降低税务成本的同时,还可以减少税制改革及政策变化带来的影响。通过合理的税务风险管控,可以加强研究所税务风险管理,全面提升研究所税务管理水平,并且对研究所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也有着重大意义[1]。

二、新形势下研究所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及面临的主要税务风险

研究所在管理中存在很多风险隐患,而税务风险是研究所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研究所应将税务风险管理贯穿于研究所的经营管理过程中,使税务风险管理发挥应有的作用。在社会不断发展的大背景下,研究所在市场中的发展空间在逐渐变大,也将面临更多机遇,但同时市场的竞争也在不断加剧,为了保证研究所在发展过程中有一定的竞争力,就要求研究所不断的提高税务风险管理能力。研究所的税务管理部门要对税务风险管理工作有深入的了解,明确税务风险管理以风险防控为基础,通过风险防控最大程度的将税务风险降到最低,从而避免税务风险造成的财产损失和声誉损失,保证研究所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当前的研究所税务风险管理工作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一方面税务风险管理工作可以通过信息技术完成税务信息的收集和整理,从而提高税务风险管理的效率,也保证了税务信息的准确性。另一方面,在大数据时代的背景下,纳税人的信用等级也显得极为重要,纳税人信用等级的高低会直接影响研究所日常工作能否顺利进行,例如会影响到对外签订合同、招投标、各项资质申请,甚至会影响研究所日常报税及发票的领用。新形势下研究所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分别体现在重大投资、经营决策、日常经营活动以及税务管理等工作中。就目前的发展分析,研究所面临的税务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税务稽查风险:随着我国营改增政策的推广以及“金税三期”税务系统的不断完善,使得我国税务稽查体制迅速发展,税务局正在逐渐加大税务稽查力度,税务稽查已经成为税务监管过程中一个重要环节。但面对税务稽查的过程中,研究所的税务风险管理工作仍存在较大缺陷。首先,研究所缺乏规范的税务管理流程和完善的体系建设,很难让研究所有效的防范税务稽查风险;其次对于税收政策理解不到位,在纳税申报环节很可能出现纰漏,导致税务风险的产生。除此之外,研究所在日常管理中尚未开展税务自查自纠工作,缺乏税务风险稽查意识。并且研究所对于税务稽查及相关信息的宣传力度不够,使得税务管理人员对税务稽查的重视程度欠缺。第二,税务信息监控风险:就目前研究所的税务管理工作分析,有很多研究所没有建立税务信息监控系统,或者有的研究所有税务信息监控系统,但信息监控系统的建设体制不健全,直接影响了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缺乏税务信息监控系统会导致研究所的税务数据申报及数据统计的准确度降低,无法及时防范税务风险并且无法高效的解决税务风险管理过程存在的问题。第三,税收政策风险:目前在研究所的税务风险管理中存在的最显著的一个问题就是税收政策的不完善,税收政策的不完善会导致管理层面临较大的税务风险,使税务管理工作很难有效的开展。税收政策风险主要包含以下几个内容:首先,税收政策制定的针对性不强,在税收工作中缺乏指导性的意见。其次,税收政策没有与新形势下的税务风险管理要求接轨,导致税收政策制定不完善,在很多方面缺乏实效性。此外,一些税收政策的制定比较模糊,在执行的过程存在较大漏洞,部分研究所在税务政策的运用上有较大的主观性,这也是导致税务风险的关键原因之一[2]。

三、研究所税务风险管理中的问题

(一)缺乏完善的税务管理制度及税务管理体系建设针对现阶段研究所税务风险管理的现状,存在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就是缺乏完善的税务管理制度及税务管理体系,税务管理工作应该贯穿于研究所经营发展的各个环节之中,如果缺乏相关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就会导致税务管理工作很难落到实处,也很难发挥相应的作用。首先,导致研究所缺乏完善的税务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的主要原因是管理者缺乏税务风险管理意识,尚未实现对税务风险的管控和防范,没有将税务风险管理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点。其次,研究所没有建立税务风险管理评价制度,无法准确的评价和考核税务管理工作,不能保证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此外,研究所虽将税务管理工作贯穿于经营发展的过程中,但在采购管理、销售收款及合同管理等方面仍然缺少有针对性的税务管理,并且尚未形成完整的税务风险管理理念、完善的税务管理制度以及全面的税务管理体系。

(二)缺乏审计与内部稽核监督对研究所进行大量的调查评估之后发现,有些研究所缺乏审计与内部稽核监督,或是审计和内部稽核监督制度缺乏完善性,这都很大程度的影响了研究所税务风险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在研究所的税务风险管理中,必须要有与之相对应的稽核制度和措施,稽核制度应在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如果没有完善的稽核制度,将会导致研究所的税务管理缺乏系统的风险评估,从而使得涉税业务缺乏合规性。除此之外,在当前的研究所内部也没有建立完善的税收稽核监督体系,在研究所的税务风险管理工作中无法发挥相应的作用,从而导致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没有稳固的基础,无法在数据申报前实现风险规避,这都会降低研究所税务管理工作的效率。另外,在研究所内部审核监督中还存在税务数据缺乏真实性的现象,有些研究所虽然在税务风险管理工作中有完善的稽核监督,但是提供的数据却难以保证真实性,由于技术手段落后等原因导致信息失真,严重的影响了税务风险管理工作开展的有效性。

(三)财务人员税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财务人员管理水平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很多研究所的税务管理人员对新的税务政策解读不全面、不彻底,没有及时了解税务系统的最新变化,对税务工作的认识还停留在以往的层面,并且没有结合税务政策的变化及时改进税务管理模式,因此导致税务风险防范工作无法进一步实施。近几年,我国税收政策随着市场环境的发展也在不断变化,这就要求研究所财务人员不断加强对新的税收政策的学习和研究,运用新的税收政策开展务管理工作。但从目前的状况来分析,多数的研究所都缺乏专业的税务管理人才,而且有些税务管理人员对税务政策的解读不到位,无法与全新的市场形势接轨,对新形势下的税收政策的研究不系统、不透彻,因此当研究所遇到税务风险的时候,不能提供合理的风险管理建议和方案。此外,部分研究所财务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对税务风险管理工作认识的比较片面,从而使得税务管理工作的开展不顺利。

四、新形势下研究所税务风险管控的建议

在研究所的日常工作中,需要做好税务风险管控工作,全面提高税务风险管控的质量,确保研究所的长远发展,下面针对新形势下研究所税务风险管控工作如何开展提出了详细的建议和方案,以进一步推动研究所的税务管理工作。

(一)建立和完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在新形势下对研究所税务风险管控的建议,就是建立完善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完善的税务管理体系是税务管理工作能够有效开展的关键。在建立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的过程中,首先要提高研究所税务风险防范意识,管理层应当充分认识到税务风险管理对于研究所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严格遵守国家各项税法规定,将税务风险管理作为研究所日常管理工作的重点。其次,研究所要形成与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相对应的科学措施,通过系统的指导和人员的实施,建立科学的责任标准和责任处理办法,从而形成完善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保证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在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过程中还应保证税务风险管理的科学性,避免夸大其词和虚假信息的出现,从而提高税务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和风险防范能力。研究所应进一步完善税务风险管控体系,将税务风险管理工作深入到研究所各个部门的工作之中,使税务风险管理融入到研究所各项重大决策的制定中,并为研究所的各项决策提供可行的风险防范建议[3]。另外,研究所还应加强税务信息系统的建设,通过税务系统和研究所财务信息系统的连接,将存在的涉税风险点添加到研究所ERP系统中,保证各项税务申报数据的准确性以及税务信息系统的完整性,并结合当前大数据时代的信息技术提供全面、有效的财务数据,建立一个更完善、更全面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4]。

(二)强化审计与内部稽核监督强化审计与内部稽核监督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第一,优化内部稽核监督的环境,内部监督的开展要以管理层的参与决策为基准,作为研究所的管理层要对研究所内部稽核监督给予大力的支持,因为研究所的内部环境建设是决定内部稽核监督能否有效实施的前提。因此管理层应将研究所的内部稽核监督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目标。第二,建立和规范税务风险管理岗位职责,岗位职责的确定能够使内部监督稽核工作有的放矢,通过明确岗位职责可以提升全体员工的税务风险管理意识和防范意识,这也是提高内部稽核管理工作实效性的重要措施。同时要不断的提升内部稽核监督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保证内部稽核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第三,制定完善的税务风险管理目标,管理目标的制定可以为内部稽核管理工作指明方向,研究所要根据自身发展方向和经营特点制定具体的发展计划,税务风险管理目标主要包括税务风险防范、纳税申报、税收筹划以及税务自查等方面,在制定税务风险管理目标的基础上也要保证税务稽核监督工作的开展符合税法的相关规定[5]。

(三)提高财务人员税务管理水平,建立良好、有效的税企沟通渠道提高财务人员的税务管理水平是提高研究所风险管控能力的重要措施,提高财务人员的税务管理水平首先要提高财务人员的税务风险防范意识,财务人员必须要深刻的意识到税务风险是影响研究所可持续发展能否顺利实施的重要因素之一,同时还应加强财务人员的税务稽查风险意识,注重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培养,并努力提高财务人员对税务稽查的理解程度,规范研究所税务风险管理。其次,优化税务风险的管理环境,建立良好、有效的税企沟通渠道,良好的税企沟通有助于财务人员对税收政策的全面解读和税收问题的解决。研究所应提高全体员工的纳税意识,将依法纳税知识常态化的渗透给研究所的各管理层,并积极主动与税务机关沟通,及时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避免因税务政策不清楚而带来的税务风险[6]。在今后的工作中,财务人员应将税收风险管理与风险防范作为税务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五、结论

总之,通过上述分析,我们深刻的意识到,随着研究所的不断发展壮大,税务风险管理的问题也陆续的涌现出来,研究所的税务风险管理问题主要包括缺乏完善的税务管理制度及税务管理体系建设、缺乏审计与内部及考核监督以及财务人员的税务管理水平不足。因此针对上述问题,研究所在税务风险管控过程中应该逐步建立完善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强化审计与内部稽核监督以及提高财务人员的税务管理水平。这样才能进一步优化研究所的税务管理工作,合理规避税务风险,全面提升研究所的税务管理水平,进而实现研究所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孙其晓.浅谈如何加强集团企业的税务风险管控[J].中国商论,2019(16):38-39

[2]李琳琳.新形势下建筑施工企业税务风险管控探究[J].中国市场,2019(27):148-149.

[3]胜静雯.浅析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及成本的解析与决策[J].纳税,2019,13(23):21.

[4]赵伟杰.事业单位税务风险管理与控制[J].科技经济导刊,2019(27):201+200.

[5]黄璐璐.大型企业集团税务风险管理研究及应对策略[J].纳税,2019,13(25):30+33.

第3篇:税务稽查管控范文

关键词:税务风险;内部控制;措施

引言:

2009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就大企业风险管理的制度与目标、税务风险管理组织、税务风险识别和评估、税务风险应对策略和内部控制、信息与沟通、监督和改进等问题进行了明确。2010年,2011年国家税务总局先后明确提出“信息管税:就是树立税务风险管理理念。”“实施税务风险管理。将风险管理理念贯穿于税收征管全过程。”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改革直指“痛点”。其中,加强纳税服务、促进诚信纳税是方案的一大重点;在“转变征收管理方式”中明确提出了“深化税务稽查改革”“增强稽查的精准性、震慑力。”随着国家税制改革的深入与征管力度的不断加强,如何有效防范税务风险,建立诚信纳税机制已成为企业风险管理的重点。

一、企业税务风险理论

狭义的税务风险是指企业的涉税行为因未正确遵守税法的规定而导致的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失;其主要表现在少缴税款而导致税务机关的罚款等。广义上的税务风险还包括企业经济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而导致未足够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而导致多缴税款。

二、企业税务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管理者的经营理念以及企业从业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首先管理者的经营理念、风险意识,对税务管理的重视程度对企业税务风险管理起到重要的作用。中国企业管理者的纳税意识往往存在这样的误区:在遇到棘手的税务问题,往往是通过托关系、找路子解决问题,通过关系与税务机关领导协调,达成减免部分税收的意向。但是随着税务局交叉稽核、纳税评估、定期轮岗等措施,通过关系来解决税务问题,必会给企业带来更大的税务成本和风险。其次“营改增”以来,增值税贯穿了企业每个经营环节,合同的签订、票据的接收与企业生产管理人员密不可分;票据报销、发票的管理、会计档案、税务申报与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密切相关。企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工作态度、法律意识都影响着企业的税收成本。浩瀚繁杂的税收条款,企业人员如果没有相应的业务素质与能力,也是税务风险产生的原因之一。

(二)企业税务风险内控管理制度薄弱

部分企业内控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建立制度只是为了应付检查,并没把内控制度要求传达到每个员工;加之制度本身的不完善,操作性欠缺,执行力差。制度的不完善导致税务风险控制不力,最终给公司经营造成名誉上和经济上的损失。

(三)税务环境的复杂多变

企业所面临的税务环境不仅仅包括国家税务变革期间政策的多样性与复杂性,还包括当地税务机关公务员素质、税企关系以及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供应商的社会环境等等。税制改革中各种政策出台的复杂性与不完善性是企业税务风险的重要因素。例如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营改增试点扩大至8省市;2013年8月1日,将广播影视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2016年5月1日起,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这是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财税体制的一次最深刻的变革,各项制度规定也在变革中不断修订与完善。从营业税到增值税前后纷繁复杂的变革时间短,覆盖面广,涉及行业众多。复杂多变的税务改革期间容易导致税务风险的产生

三、税务风险应对措施

(一)夯实会计核算基础,加强培训,树立全员风险意识

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的会计核算办法,电算化的信息管理平台是完善税务管理的基本保障。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责任心则是税务风险防控的基本要求。浩瀚繁杂的税收法律法规,财务人员很难准确而系统地把控税务风险。企业应加强税务风险管理培训,特别是在税制变革期,及时将最新的税讯知识传达到全体员工,树立全员税务风险意识。涉税问题不能仅仅依靠财务人员的能力,还应广泛借助中介和专家的智慧与力量,正确解决税务问题。

(二)建立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体系

1 建立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制衡机制和税务管风险管理的岗位职责。设置税务管理机构和岗位,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不相容职位分离、制约和监督。2 税务风险的识别与评估。税务风险的识别是指识别可能会对企业产生影响的潜在事件,并分别确定是否会对企业实现目标的能力产生负面影响。税务风险的识别应充分考虑可能给企业带来的有利和不利影响的内、外部因素,从而进一步分析相关事件并进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要侧重对高风险和重要业务单位、重要事件进行评估。重点关注企业在收入确认与税法上的区别,优惠政策的使用与备案等等,这些都需要企业在风险的识别上做进一步评估。3 税务风险应对策略和内部控制。定期开展税务自查是企业防范税务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重点监控发生频率较高的税务风险,把控其重要性和全面性原则,定期自检,避免在税务大检查前被税务稽查机关要求企业被动进行自查。根据自查的结果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来分析,及时修正和完善内控管理办法。

(三)加强内、外部信息沟通,建立诚信互动的税务环境

企业应从经营环节的源头上抓起,加强供应商的管理,严格管理供应商信用评估,从合同签订、票据收取等方面控制税务风险,建立诚信的合作关系,杜绝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行为。同时加强与税务机关的联系与沟通,对于新业务新问题主动请教税务专家。重视税务稽查,给予积极的协助与配合,并与税务稽查人员进行充分地沟通,加强内、外部信息与沟通,建立诚信互动的税务环境。

参考文献:

[1]蔡昌.《税务风险揭秘》,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D].2011-07-01

[2]栾庆忠.《企业税务风险自查与防范》,中国市场出版社[D].2012-12-01

第4篇:税务稽查管控范文

关键词:营改增;建筑施工企业;风险管控

社会经济的不断积累促使市场上涌现出大量建筑企业,众多的企业也呈现出发展水平的差异,内部的税务风险管理以及控制方面的差异。有效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税务风险管控能力对提高建筑行业的风险管理水平具有重要影响。税务风险的管控主要在于建筑施工企业针对风险识别、认知以及对风险控制所作出的处理。而“营改增”的实施不仅对于该行业中合同管理、财务管理以及税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对建筑施工行业的组织机构以及业务模式也产生了巨大影响[1]。因此,建筑施工行业需要在基于自身业务的同时尽可能减轻或消除“营改增”政策所产生的企业税务风险影响,同时将“营改增”政策作为新的运营机遇,不断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一、建筑企业的主要风险因素

(一)原经营模式所引起的风险通常情况下,建筑施工企业普遍存在资源共享情况,建筑合同的中标单位和实际施工单位存在误差的情况会加大中标单位和实际施工单位的税务风险。分析其原因,中标合同的签订方为发包方和中标单位,但部分情况下施工方并不作为合同签订方签订合同,而属于第三方。中标单位为发包方提供发票,发票所产生的工程款项将交于实际施工单位。而实际的施工单位性质普遍为中标单位的子公司,按照中标合同中规定的建筑流程进行作业。施工过程中,中标子公司同时需要根据实际工程情况以及工程结算情况对内部款项进行支付。在纳入税收期间,中标公司所产生的税务发票将全部开具与发包方,施工方作为子公司,则不需要为中标单位提供发票。而在“营改增”相关政策落实后,中标单位在此过程中需要提供增值税的报备,同时根据合同的主题项目与施工项目所存在的差异,税负情况也会产生一定的变化,在增值税抵扣情况不充分的情况下可能影响整体建筑施工的利润。

(二)原业务模式所引起的风险1.分包商材料调拨风险营业税时期,建筑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材料均由承包商一并购买和提供,分包商按照建筑工程的整理设计量领用材料并进行实际的建筑作业。工程所产生的材料款项将从分包商的工程预算款中进行扣除,而新政策的实施将调拨款项纳入增值税的范畴,材料承包商在进行材料款调拨的过程中需要为分包商提供发票,若项目负责人对施工内容考虑不足的情况下依旧按照传统税务方式进行处理,则会显著增加税务负担,同时还会产生税务稽查风险。2.内部资产的调用引起的风险基于资源共享影响,建筑企业的材料物资均需要由子公司提供,而发票的抬头则必须是中标公司即母公司,所采购物资作为母公司的所有物。但根据施工现场的工作需求,子公司需要将购买的固定资产和工程剩余材料调拨至子公司中标的其他项目进行使用。如果子公司的各个项目属于非同一纳税主体下的项目,则此种形式的资源调拨应视同销售,需要补缴增值税,同时也会产生税务稽查的风险[2]。3.劳务用工形式引起的风险建筑施工企业通常采用专业分包制和劳务分包制,具备建筑资质的分包队伍通常能够保证票货款三项内容的一致,涉税风险相对较低。具有建筑劳务资质的分包模式或其他形式的劳务分包模式将会逐渐成为新政策落实主要的涉税风险控制点。其原因在于,该类分包模式在“营改增”政策实施后无法保证能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进行增值税报备时,总包方无法抵扣进项税,进而促使企业的税负加重。4.供应商的选择引起的风险增值税纳税人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新政策落实前,企业的税务通常不包含进项税,即不论从一般纳税人处购入相关货物或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在取得了合法和有效的发票后均能够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但“营改增”实施后,供应商的选择不当会加重企业税务负担,同时不合理的购入成本也会加重企业成本负担。如果选择个人作为供应商,除税率因素外,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通常不一定能够按照约定价格开具发票而加重税务风险[3]。5.财务核算水平引起的风险与营业税对比,“营改增”落实后,会计核算不仅在计算量上有一定的增加,同时在开具发票、报税、抵扣以及缴纳等环节也产生了明显的变化,核算的复杂程度也有一定的提升。另外增值税核算过程中还需要对价税进行分离,不可抵扣项目需要进行专项核算,会计核算难度显著提升,对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需求,若财务人员存在税务核算失误现象,会为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三)企业内控不足引起的风险1.发票开具和管理引起的风险依照国税局相关规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对象必须与开具凭证的销售单位或劳务单位一致,由此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由此在建筑企业的各项业务中,必须保证票货款三项一致,否则无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进行抵扣。2.合同管理不当引起的风险营业税即价内税,增值税为价外税,采用营业税的合同条款在“营改增”后需要进行大幅修改,原来的投标报价体系也需要做出相应的调整。若仍沿用原来的条款作为当前的税务报备标准,则无法确认纳税人类别、发票类型、开票时间等资料。不通过测算测定合理的采购价格,会显著增加税负成本,减少企业利润,合同纠纷也会使企业疲于应付。例如:在原有营业税管理下,机械租赁合同通常无须准确确认是否连人带机租赁,但新政策实施需明确该项目。人带机械的租赁属于服务业,需提供6%的增值税发票,若纯租赁机械则属于有形动产租赁,提供13%的增值税发票,确认租赁类型后可显著降低多余的麻烦。3.税务稽查风险建筑施工企业作为税务稽查的主要管理企业,新政策落实后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并存,增值税的多档税率并存,加重了会计核算的困难。对账务处理不规范、纳税申报不当,会显著增加企业税务风险。另外,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预缴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施工人员的个人所得税还需在工程所在地国税局缴纳,由于受公司注册地和工程所在地国税局共同制约,工程所在地纳税不及时的现象会显著提升税务稽查风险。

二、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后的风险对策

(一)将加强资质升级,调整经营管理模式基于借用资质以及共享资质的情况下,建筑施工企业在税务抵扣方面分析较少,需通过有关企业尽可能避免借用资质以及共享资质现象。而建筑企业往往需要通过自身所持有的技术水平提高其资质,另外在项目投标过程中同时需要凭借自身所持有的技术水平减轻内部任务的周转,且在该企业中,原有经营模式的调控,需根据中标单位和建筑参与单位相关合同分包模式进行规划,并由中标单位进行核算,进而完善增值税抵扣模式。

(二)改革原有业务模式承包单位需将采购的材料分拨于各个分包队伍。新政策实施后,该内容同属于销售行为,从属于企业增值税项目,因此建筑施工企业需要避免分包队伍对材料的使用。可根据情况制定领用制度,根据情况对使用的材料程度进行一定程度的奖惩。另外可同时考虑材料的性质和技术标准,由承包单位按照分包队伍需求进行材料采购。企业内部的资金使用,需根据其主体进行划分,同一税务主体情况调拨将不纳入增值税范围,可减少税务风险。在建筑施工企业的风险结构中,其风险内容主要体现在建筑劳务资源分配的分包队伍以及其他劳务中,以此提示企业需要对劳务资源以及分包商进行协定,排除无资质分包商,同时结算临时用工,其余资金将转换为劳务派遣形式所签订的合同中,并以该单位作为增值税发票开具目标,从而减少劳务用工的涉税风险产生。供应商选择中,企业常以采购成本作为最终目标,成本最低、利益最大化的采购原则是其主要目的。综合成本则是指采购和税收支出,同时包含材料款、运杂费及不可抵扣的增值税,同时还包含可抵扣进项税和教育附加费[4]。

(三)制度建设1.规范合同条款,避免税务风险新政策的落实需要企业对原有合同进行梳理,签订前确认纳税人身份以及服务名称等信息。同时签订合同需做好价税分离,单独列出价格和税金,避免引起合同纠纷。2.加强发票管理增值税的扣税凭证通常不局限于增值税的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均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建筑企业需要取得合法合规的增值税抵扣凭证,不规范的发票需及时调换并做纳税调整。

三、结语

为降低税务风险,建筑企业需要在“营改增”的新形势下加强对自身的组织建设、加快业务模式的改革,不断优化和完善合同、财务、税务等管理模式,不断提高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王增田.探究金融企业税务风险管控措施[J].商讯,2020(13):124+126.

[2]杨伏.新形势下企业增值税税务风险及管控措施探讨[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9(3):133+163.

[3]储晟隆.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及其管理措施探讨[J].财会学习,2020(6):195-196.

第5篇:税务稽查管控范文

[关键词]税务会计师;企业税务;风险管控体系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公司经营范围涵盖资源采选、加工制造、建筑安装、供水供电、医疗、学校事业单位等多行业经营,年实现收入1000亿元以上,企业涉及税种多样,业务形势复杂,企业内部关联交易量大,在税务核算及管理上有很大的难度。2010年集团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始建立全面企业税务风险控制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如何充分发挥税务会计师的作用需要在制度之外更多的研究。

1税务会计核算工作

集团公司每个单位根据业务的复杂性,有单设税务会计的也有其他会计兼税务会计的,大的单位设置有税价科。税务会计的日常工作主要是发票管理、申报纳税等具体同税务机关打交道的工作。税务核算同财务会计核算紧密相连,不可能将税收的核算分录每笔都单摘出来,因此每个会计的核算工作中均包含有税务会计工作,主管会计对每项核算进行审核。集团层面设置了税价管理单元,负责集团本部税务核算及汇总纳税工作。每月对分公司增值税、营业税等税金统一通过内部银行将税金先收缴到母公司,由母公司汇总统算后再向税务机关缴纳,通过汇总缴纳实现盈余补缺。集团公司税务管理上日常工作包括税收政策的整理传达,对集团内部涉税问题进行答疑,对疑难问题咨询税务机关。内部管理上要求涉税的共同事项的同税务机关统一协调,统一管理。对集团成员单位涉税中介业务实行统一管理,掌握内部单位税收稽查事项,对共性问题同税务机关进行政策沟通。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税务会计核算上可以看出,税务会计师主要的工作是围绕纳税申报开展核算工作,没有充分发挥税务会计师的作用。税务会计师的核算工作其实贯穿于企业的经营活动之中,要将税务会计师在核算中的指导作用发挥出来需在业务流程上作出规定,在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发挥作用。会计核算和税务会计核算通过内部工作程序的规定使之有机结合,在业务核算过程中,税务会计人员对涉税会计凭证、报表进行审核,同时对企业会计人员组织培训,建立财务部门全员税务风险控制体系。在会计核算过程中税务会计师应加强对业务的审核,从以下几个方面准确运用税法避免企业额外税收负担:一是避免与会计核算相关的非正常税收负担,如兼营业务单独核算、会计资料的完整性等;二是依法履行扣缴义务人的责任;三是做好纳税申报工作,在扣除项目、调整项目、抵免项目等方面取得应享有的权益。

2企业税务筹划

税务筹划和避税在出发点上有本质的区别,企业税务筹划出发点是在合法前提下,通过合理安排企业的活动降低纳税的成本,包括有形成本和无形成本。企业税务筹划首先依法原则,全员参与,全面整体规划,充分考虑成本效益,不以降低税负为目的。企业税务筹划应服务与战略规划,要充分考虑社会效益和企业整体利益,建立良好的纳税记录,创建良好的税收环境。企业通过税务筹划达到最低税收风险目标,实现纳税综合成本最优状态,从而实现企业管理目标,维护企业的信誉。避税的出发点是为了降低有形的纳税支出,以减少纳税为目的,有可能造成企业综合成本的增加。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的税务筹划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在筹划的组织保障上,集团大的决策上要经过财务部门专业的税收咨询,充分论证是否符合税法规定,计算纳税成本,选择合理的纳税方案,积极合理运用税收优惠。作为大型企业集团应设立独立的税务会计师人员,而不是将税务核算人员等同于税收筹划人员,应由专职人员进行税收筹划工作,分析企业税负产生的根源,从源头做好税务管控工作。在税收筹划工作中不但要节税、利用优惠政策,可以将工作更前移,研究税法的基本精神去争取专项的本企业的税收优惠。

3企业税务管理

税务管理包含于企业管理之中,首先遵循合法的原则,从企业开始到结束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全员参与,事前规划,通过税务管理履行纳税义务,规避纳税风险,控制纳税成本。按照管理的概念税务管理其实就是对企业涉税过程中涉及的人、财、物、信息等资源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等活动。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作为国有大型企业,在税务管理上应更加将其系统化,建立税收管理的组织结构,将税收管理从税务管理制度、涉税业务流程、税务风险评估、考核与激励几个方面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进行。事前主要反映在税收筹划上,同时建立税收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事中的管理师税务管理的主要体现在日常性工作具体的纳税程序的工作上,建立岗位职责制约机制,加强业务的审核。统一税务管理,对共同税收事项统一税务,统一沟通,在过程中全面掌握所属单位情况;对涉税事项的建立信息沟通机制。集团公司将财务信息统一了平台,通过信息系统及时发现核算的异常,定期对成员单位进行风险自评和测评工作。所有的税务管理工作最终都要落实到考核政策上,没有监督考核任何好的管理最终都会流于形式,在集团层面通过监督考核进行反馈管理。在国有企业中最缺乏的就是激励政策,在技术开发费的归集、专项设备税收优惠上都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而这些工作应将其纳入对税务会计师的激励考核上,才能为企业创造纳税效益。在税务管理中,除加强税务会计师的作用外,还应加强信息化的建设。随着企业集团的发展,信息化的管理手段将越来越重要,通过外部程序的开发同企业财务核算软件实现对接,直接生成纳税申报已经成为众多企业的诉求。信息化手段的运用也更有利于发现问题及改正错误。

4税务稽查的应对

税务稽查对企业来说是一把双刃剑,大部分的稽查工作会使企业补缴税款,同时税务稽查也不断促使企业改进核算,堵塞管理的漏洞。对企业集团来说成员单位多,关联交易大量存在,税务稽查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在税务稽查选案、立项、进驻、沟通、结案的全过程各环节都应重视信息的沟通工作。在日常工作中为避免作为异常户被选,要定期进行自查,了解同行业税收负担率,同本企业进行比较,出现差异要找出原因,并及时同主管税务管理机关沟通。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主动纠正,即时申报,及时清缴入库。在涉税资料的管理上企业要加强财务基础工作,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申报纳税资料认真整理、装订、标识、保管。在接受检查过程中,自觉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积极配合。与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及时沟通,基层单位应及时向上级单位反映,争取更高层次的对接,对企业使用政策依据充分沟通达不到效果的,依法采取行政复议及法律诉讼手段。

5税务会计师对企业的作用及意义

(1)税务会计师从宏观上能够降低国家的征税成本,保证税收的应收尽收,从微观上在企业中可以对税务会计核算起着指导和具体核算的作用,通过税务管理工作,优化企业资源的配置,提升财务管理水平,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增强企业纳税意愿,提高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2)企业税务会计师的定位。企业税务会计师可以作为技术职务,最低应作为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在企业决策程序中应设计经过税务会计师审核意见的流程,其所发表的可能没有权限对管理部门不直接指挥,但是通过其意见可以影响决策的科学性,对违法的行为应具有否决权。

(3)坚持社会资格认证体系。目前经过国家专业权威部门组织培训、考试、认证的税务会计师填补了企业此类人才的空白,税务会计师应在推行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后续教育及更高等级人才的认证,通过公开、公正、严格的程序认证的专业税务人员弥补国内此项企业专业人才的紧缺。通过税务会计师的专业人员加强企业税务管理对企业来说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由税务会计师进行税务规划及税务风险控制,有助于实现企业的财务目标,有助于企业优化资源,提高获利能力。企业有序的税务管理能够降低国家的征税成本和企业的纳税成本,建立企业良好的外部形象,取得外部的信任,促进企业的合作与发展。因此企业的税务会计师不管是内部管理,提高企业税收遵从度,规避税务风险,降低税负成本,还是对国家实现经济调控目标、完善税制、保证政府财政收入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汤贡亮,王君彩.企业税务管理[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