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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城市管理全文(5篇)

前言:小编为你整理了5篇提升城市管理参考范文,供你参考和借鉴。希望能帮助你在写作上获得灵感,让你的文章更加丰富有深度。

提升城市管理

以大数据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摘要:随着城市快速发展,传统城市管理模式已经无法满足城市管理的需要。在大数据科学和技术发展趋势下,将大数据技术与城市管理相结合创新城市管理体系,对于提升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细化和公共服务智能化水平都具有积极意义。同时,为了保障城市管理领域的大数据采集、传输、挖掘和融合的进一步发展,必须加快优化大数据城市管理工作的实现路径,要在培养城市数据文化和意识、鼓励面向城市管理的大数据技术创新、培养双跨型数据复合人才和资金投入保障、保护城市大数据安全等方面加快建设。

关键词:大数据;城市管理;社会治理

在2017年3月5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中指出,“要强化智能化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标准,更多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大数据技术为城市数据的采集、存储、分析、运用提供了系统的技术支撑,[1]将大数据的理论技术与城市管理相结合创新城市管理体系,运用新思维和新方式解决“城市病”等顽症,是目前中国城市管理面临的重大课题,也为积极探索符合我国城市特点和规律的城市管理新路指明了方向。

一、提高城市管理决策科学化水平

长期以来,传统政府决策下由于受信息不对称、无法模拟、难以预测等局限,决策科学化水平难以保证。随着城市公共事务日益复杂以及信息社会初具雏形,仅凭人为判断已经很难全面了解正在发生的事情,从而给出正确的判断。因此,政府部门要想提高城市决策的科学性,就需要把大数据思维与技术运用到政府治理与决策中,依靠数据采集、统计和分析来直观呈现城市各行业运行情况,通过相应的数据挖掘辅助城市部门进行科学决策,用“数据说话”。同时,在决策实施过程中大量客观数据能够快速反馈给城市决策者,对决策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实时监控,能够全面掌握决策的实施效果和下一步的改进方向,真正做到跟踪决策实施,优化决策过程。

1.大数据为城市管理者提供了更高的开放性的管理决策环境,促进城市科学化管理水平的提升

传统的政府部门和决策机构处于一种信息不对称的决策环境中,城市各级单位间存在着体制壁垒,数据无法充分及时地得到共享,从而导致城市管理者掌握的信息不准确不全面,因此管理决策的科学水平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随着大数据技术在城市管理中不断地嵌入与融合,体制、数据和人员之间的壁垒被打通,孤岛被链接,依托各级城市部门共建共享统一大数据平台,城市管理者开始用数据说话,从而促进城市科学化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例如,城管大数据平台的交通趋势分析吸纳城市教育部门推送的开学或考试等内部数据后,比交通部门常规预测依靠经验的科学性要高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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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水平提升思路

摘要:我国城市发展已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面对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我们只有人为本,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建设更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具有特色的现代化城市,才能在激烈的城市竞争中占得先机。

关键词:规划;管理;立法;人口

一、未来城市发展的动力及我们面临的总体形势

人类社会发展的实践表明:在一国内部,发达地区都是人口聚集地,人口是拉动城市GDP增长的重要驱动力,已经成为影响各地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素。究其原因在于人口聚集能够发展第三产业,改善经济结构,更好的发挥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人口聚集所带来的社会财富增加值远远高于自然资源本身的价值,未来城市发展是人口,尤其是优质人口的竞争。中国城市扩张速度惊人,规模发展不合理限制了城市发展。因此,国务院2014年11月20日,出台了《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提高了城市规模的划分标准。这反映出未来城市发展的思路,就是要做大做强城区人口100万到500万之间的大城市,这些城市将得到更快地扩张和增长。中国将走一条以大城市为主体的集中型城市化的道路,未来农村人口会直接向大城市转移,这是对我国人口基数、密度和耕地的综合考虑,具有必然性。中国设区的市有282个,再加上部分经济实力很强的市镇,按照14亿人口,70%的城镇化率计算,在不考虑县乡的情况下,平均每个市330万人口,而最佳的城市人口规模在300———500万。考虑到一些一些大城市会采取措施吸引更多的人口,显然,会有很多城市达不到最佳的人口规模。更何况我国人口在达到顶峰后会下降,中小城市将面临严重的人口危机。因此,必须牢牢把握城市发展的动力,正视城市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解决制约城市发展的瓶颈问题,才能在城市竞争中立于不败。

二、我国城市建设与管理存在突出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城市规划不合理,不注重配套,“城市病”问题严重

“城市拥堵”“开膛剖腹”“环境污染”“资源浪费”“很多城市内涝严重”等一系列“城市病”的产生与城市规划不合理、不注重配套建设有关。在城市规划制定整个过程中,缺乏专家论证和公众参与,制定出城市规划不具科学性、系统性和可实施性,造成经济损失和资源浪费。对于城市规划,部分政府是只制定、不执行,只注重看得见的“面子”工程,忽视看不见的“里子”工程。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供给相对短缺,而且空间分布失衡。学校、医院等公共资源,特别是优质的基础教育资源主要集中在市中心、老城区,而人的居住却逐渐向新区扩散,居住就业和公共服务空间失衡加剧了城市拥堵等城市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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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县城市管理水平提升策略

摘要:城市管理是城市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城市发展是一个必然问题,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更是关乎城市宜居宜业和促进科学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本文就是对县城发展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查找发展瓶颈和制约因素,根据新的形势,探讨解决城市管理方面的思路和对策。

关键词: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城市品位

根据省市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加强“大县城”建设的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城市环境容貌和执法管理水平,将县城打造成宜居宜业和现代、山水、田园、生态新城,笔者就磁县城市管理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重点问题进行了走访、调查,对我县城市管理上水平、形象上品位做了一些研究和思考,现综合如下。

一、我县城市管理形势、现状及成效

(一)县城的快速发展为城市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带来新挑战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我县在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容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城市建设取得长足发展。通过实施“对接大城区”发展战略,形成了一批标志性路网工程;通过实施城市“三年大变样”和“三年上水平”,建成了一批城市标志性基础工程、服务设施和住宅小区;通过实施“创建园林城”,建成和改造了城市的公园、游园、广场、绿道,改善了县城的生态环境。多年来,城市规模不断扩张,城区面积不断扩大,这给城市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的需求也更加迫切。

(二)城市管理局的组建、职责及运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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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数字化渣土监管提升城市管理效能

1建筑渣土综合服务监管平台建设

1.1在已有系统基础上,汇集数据,实现信息共享与服务

渣土的行政处罚数据,实现与市建设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海事局、城管执法系统、行政事务受理系统设计数据接口,实现与渣土相关数据共享与获取;渣土运输企业信息,结合建交委与市容绿化管理局等相关单位的信息,采集企业基本信息、车辆信息、驾驶人员信息等基础资料;渣土申报信息,基于申报系统采集工地出土、渣土运输、码头转运、卸点处置信息;建筑工地信息,实现建委、交通、城管执法管理信息共享;

1.2根据“制度+科技”渣土处置管理效能监察的要求,建立一系列综合系统,开发现场执法监管APP

建立消纳点(中转码头)管理平台,完成消纳点(中转码头)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动态管理,支持现场审核渣土消纳(中转)卸点的材料,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建筑渣土巡查系统,实现以手持机为媒介的移动巡查机制,形成的违规记录与市建设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海事局、城管执法系统、行政事务受理系统设计数据接口;移动平台支持,建筑渣土管理中的共享信息实现移动App与检索,为政府、协会、企业、公众提供分层应用。

1.3移动平台与检索

针对建筑渣土管理中的共享信息实现移动App与检索,为政府、协会、企业、公众提供分层应用。移动APP可实现系统对工地信息、项目信息、承建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渣土运输中标企业等相关信息查询;系统实现运输企业基本信息、法人代表、企业违规违法记录、相关违纪信息等相关信息的查询;具有车辆基本信息查询功能,交通违法违章信息、相关事故信息等历史信息查询;具有渣土消纳点(码头)的基本信息查询、相关资质、法人代表、以及执法违章违法信息的查询;按巡查内容进行分类,可对工地、运输车辆、消纳点(码头)等现场进行巡查,并可进行现场取证、拍照,并可对相关违章与违法行为进行书面记录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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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城市管理立法实践与思考探讨

摘要:城市管理的依据是法律,地方立法对城市管理的先行先试,是实现城市管理法治化的现实需要。《株洲城管条例》作为设区的市城市管理立法的范例,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的要求。要把城市管理执法就是服务城市民众的治理理念贯穿于条例具体实施中,使城市管理法治化建设真正落到实处。

关键词:地方立法;城市管理;法治化

据国家统计局收集的数据显示:截止2017年末,我国的城镇化率平均为58.52%,[1]目前仍处于加快城市化的阶段。新时代城镇化进程还在持续推进,不断扩张的城市规模给城市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难题。城市管理执法体制依然存在规范化、法治化方面的缺陷,既有的一些体制性问题阻碍了城市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党的提出:要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当前要破解城市管理的困局、实现城市管理的现代化,关键在于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城市管理制度体系。本文结合地方实际,直面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给株洲城市管理带来的诸多新情况、新问题,考察了《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株洲城管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及亮点,并对实现株洲城市管理的法治化提出对策建议,希望能为设区的市城市管理立法提供可以借鉴的经验。

一、株洲城管立法的现实需要

株洲市作为中部重要工业城市,在经济大跨步、城区范围不断扩大、外来人口不断增多的同时,城市管理中遇到了许多困难,也总结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和做法。2017年9月8日株洲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通过《株洲城管条例》、同年9月29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已于2018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在株洲城市管理法治化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一)是深入贯彻中央城市管理相关政策的需要

做好城市管理工作,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发展质量,是实现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保障,是党和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2015年12月,中央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把城市管理的重要性提升到空前的历史新高,为新时期城市管理工作指明了正确的前行路径。《意见》提出:“加强城市管理和执法方面的立法工作,完善配套法规和规章,实现深化改革与法治保障有机统一,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有立法权的城市要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加快制定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形成完备的标准体系”,并且明确要求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到2020年基本完善。当前没有一部国家层面的《城市管理法》,开展城市管理地方立法工作很有必要,地方立法对城市管理的先行先试,是深入贯彻中央城市管理相关政策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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