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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监管全文(5篇)

前言:小编为你整理了5篇投资监管参考范文,供你参考和借鉴。希望能帮助你在写作上获得灵感,让你的文章更加丰富有深度。

投资监管

浅谈国内外电网投资监管发展

摘要:电网投资不仅要满足电网企业市场竞争的经济效益需求,还肩负着保障电力供应、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责任。自我国2015年新电改以来,发电侧与售电侧的市场化进程有效推进,但处于中间环节的电网投资监管却面临较大的难题。文章通过对国内外电网投资监管发展历程及现状进行分析,为我国电网投资监管提供借鉴。

关键词:低压开关柜;不停电检测新技术;状态

检修电网系统是一个国家较为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电网投资对电网企业经营大有可观,更影响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许多国家就已经开始了对电力体制的改革,并随之建立了具有竞争性的电力市场,构筑了符合本国实际的监管体系,各国电网投资监管的实践经验对我国在新环境下的电网投资监管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在2015年,我国颁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从那开始,我国电网系统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工作逐步展开。此间,深圳地区一直走在国内电改推行的最前沿,在深化电改的过程中发挥了明显的带头作用。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新电改“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思想指导下,经过三年多的探索,发电侧与售电侧的市场化进程有效推进,相关方案也逐步落实,但是对“中间”环节———电网的监管却面临着较大的难题。本文选取英国、美国、澳大利亚以及我国深圳地区为对象,介绍了各地电改及电网投资监管的基本情况并进行相关比较分析,得到对我国电网投资监管的启示。

1国内外电网投资监管概况

在国际上,英国、美国以及澳大利亚等为代表国家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便以反垄断、提高竞争力、高效运作等为目标进行了电力行业市场化改革,建立了新的监管模式,构筑了符合本国实际的监管体系,给电力行业注入了新的活力。

1.1英国电网投资监管概况

英国开创了早期电力市场化的先河,并在实践中卓有成效,成为国际上一些电价较高的国家或地区的电改蓝本。具体而言,英国的电力改革一共分为四个阶段[1]。第一阶段是各地区发电局进行结构重组,逐步实施私有化,以及建立了电力库模式,各成员需要在电力库中进行公开交易。第二阶段是国家对于新型电力交易制度的创建,并同时设立了与新电力交易制度相配套的管理机构,如用户组织EnergyWatch以及燃气与电力办公室;并在英格兰和威尔士等地,以双边交易取代了集中交易的电力库模式。第三阶段以电力交易与电力输送模式为核心,在此基础上在全国领域内构建统一且充满竞争活力的电力市场,同时对电力贸易、平衡及其结算系统开展深化改革;第四阶段是实现全国电力系统的一统化运营,并由相应的国家电网公司进行供电质量及电力系统运行安全及可靠性的维护,平衡全国电力系统的工作也随之展开。英国通过电力体制改革,建立了完善的电力市场结构,推动了电力工业发展,在此基础上通过调控输配电价的管制模型,使电网投资更加高效,与此同时,通过价格及服务标准的控制与指定来保证电力消费者的权益。英国的电改给我国提供了动态调整和完善改革的思路和目标,因此,我国有必要学习英国电改经验,进行系统总结和评估,以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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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建设投资项目监管应用

一、我国水利投资项目监管情况

1.监管主体及职责

在现有水治理体制下,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水利投资项目的监管主体,承担着主要监管职责。中央层面,水利部主要承担中央投资为主的水利建设项目的监管职责,不同部门负责的监管重点有所不同。规划计划司负责全国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和小型水利项目的立项审查、审批,投资计划管理,项目后评估和投资统计。建设与管理司负责水利投资项目质量监管,工程开工审批和验收,重要水利工程和中央投资病险水库工程的建设运行管理,以及水利建设项目法人组建、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监理的市场监管。安全监督司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管和检查,水利工程项目安全评价,中央投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稽查和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农村水利司负责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节水灌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重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水土保持司负责指导并监督国家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各流域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和水利部授予的权限,负责以水利部投资为主的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地方层面,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务)厅(局)负责本行政辖区内以地方投资为主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建设和管理,并按照“上下对口”原则,由相应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市、县水利(务)局根据相关规定,负责地方小型项目的组织建设和管理。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建的项目法人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负责,接受本级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由项目法人指定的项目代建单位具体负责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进度、质量、安全、资金等管理,并接受项目法人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

2.主要措施及成效

2011年中央1号文件将“加强农田水利等薄弱环节建设,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摆在突出地位。近年,中央加大了水利建设投资力度,投资规模不断加大,投资领域不断拓宽,既有大型灌区改造、枢纽及水源工程建设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一些传统重点工程项目,又有农村饮水安全、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中小河流治理、水文监测体系建设、山洪灾害防治等面上工程项目。水利部积极出台相关政策,不断加大水利稽查力度,加快推进绩效评估考核,为水利投资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主要有以下3个方面:

(1)积极出台相关政策,完善水利投资项目的监管机制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央有关政策,20世纪90年代以来,水利部先后出台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建〔1995〕128号)、《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水建管〔2001〕74号)、《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03〕344号)、《水利建设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水规计〔2010〕51号)等30多部与水利投资项目管理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同时,地方上也出台了相关配套政策,为我国水利投资项目监管工作提供了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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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园林绿化工程监管有效控制投资

1城市生态环境建设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保护环境、改善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城市建设进入生态环境建设阶段。我公司也在建设清洁绿化工厂上做了大量的投入,费用相当可观,因此,规范工程管理,合理控制费用势在必行。下面就我公司已经实施的部分绿化项目的结算资料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议供参考。

2加强招投标的管理

园林绿化工程市场化程度高,苗木价格变化快,市场竞争也比较激烈。仅在我公司从事园林绿化的队伍就有8家以上,他们当中有我公司原有负责绿化的队伍(如金鹏公司绿化队),也有南京市专业的园林公司,还有近期成立的一些个体绿化公司(一般挂靠在专业园林公司中)。如何加强招投标管理,选择性价比最优的施工队伍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通过对现场绿化质量的踏勘与结算资料对比,我认为如果采取以下的措施,将有利于我公司绿化工程质量的提高和费用的降低。

2.1清单综合单价的招标模式

这几年,市场上园林绿化工程都是采用综合单价法的报价模式。综合单价是指包含苗木费、挖树穴、土壤改良、栽植、两年养护等所有费用的单价。而我公司的园林绿化工程都是采用费率让利、苗木费用由我公司核价的招标模式。简单地说,苗木的栽植费用报价最低的施工单位就是中标单位。在园林绿化单项工程中,苗木的栽植费用究竟占工程总造价的多少呢?比较此项费用多少的招标方法是最节省投资的方法吗?对我公司这几年部分园林绿化工程的结算资料作个分析。我公司园林绿化单项工程中,苗木费用平均占工程总造价的81.8%,苗木栽植费用仅平均占工程总造价的13.3%,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是苗木费用。即使在费率招标竞争中让利比例高达53%的情况下,让利费用相对于工程总造价也是九牛一毛。正如有的施工单位所说:“我只要挣苗木费用的钱,栽植费用一分钱不要,也赚了!”苗木费用随着市场行情、季节变化、采购渠道的不同,价格浮动很大。因此,园林绿化工程应该采用综合单价的报价模式,将苗木费用纳入竞争,从而获得最接近市场的价格。选择“性价比”最好的单位中标,充分体现市场竞争的机制。

2.2苗木养护费用按平方米综合单价的招标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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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债券信用风险防范

一、我国市政债券信用风险的主要成因

市政债券的信用风险介于国债和企业债之间,其影响因素主要有地方财政收支状况、地方资源禀赋、国家发展战略、政治因素等。总体而言,由于政府的财政收入与宏观经济有密切的联系,所以,只要是能影响宏观经济状况的因素都会影响市政债券的信用。第一,统计资料和数据的不真实影响对市政债券发行主体的资格审查。目前,统计机构所使用的统计手段和方法还不够先进和完善,而地方政府出于凸显政绩、树立典范、吸引投资等原因,往往故意粉饰经济数据,虚报经济发展指标或隐瞒一些经济、社会问题,上报的地方经济数据不真实,以此干扰监管部门审查,获得发债资格。第二,财政资金使用不透明,影响市政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率。由于市政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无法做到公开透明,存在暗箱操作现象,导致市政债券筹集到的资金难以得到有效的利用,一些资金可能会被利益集团占有、挪用,无法保证市政建设项目获得预期的经济效益,也就很难保证市政债券的顺利偿还。第三,地方政府本身也可能导致市政债券信用风险的产生。首先,地方政府定期换届,导致其很难保证政策的连续性,人事变动与项目交接不畅,影响市政债券资金偿还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其次,地方政府在选择投资项目时过多关注自身利益,把大量资金投资于一些社会经济效益差的面子工程,对关系地方长远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关注度不够。最后,地方政府投资存在盲目性,有天然的投资冲动,基础设施重复建设或过度建设的现象比较普遍,在发行债券时没有正确评估自身的偿还能力、合理控制市政债券的发行规模,导致债务违约。

二、我国市政债券信用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完善法律规范

对市政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有效防范,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信用风险监管体系,监管体系的每一环节都需要有法可依。第一,要修订我国现行的《预算法》,允许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按照法定程序发行市政债券,为市政债券的发行扫清法律障碍。第二,要出台一系列专门的法规,对市政债券的发行、交易、偿还等过程进行严格监督。第三,要完善相关配套政策,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提高投资者参与市政债券的投资热情;制定一套适合市政债券的会计准则,以提高地方政府的财政透明度,实现对市政债券风险的有效监控;允许市政债券在全国性债券交易市场流通,提高市政债券的流动性,降低其风险。第四,要规范市政债券发行过程中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这样只要地方政府在发行市政债券时出具了法律文书,以后无论是换届还是人事变动,地方政府都须承担债务责任,有效避免“无头债”的产生。

(二)加强政府调控

政府宏观调控是建立市政债券信用风险市场监管体系的辅助手段。政府通过设置监督机构约束市政债券发行者的行为来控制信用风险,同时出台相应政策引导市政债券市场健康发展。为规范市政债券的发行,需要有力的监管主体。考虑我国国情,在市政债券发展的初期阶段,可以考虑先建立一个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证监会、银监会等机构参与的协调机构作为监管主体,进行政策协调和监管协调工作。政策协调指各机构在出台新的政策之前,提前告知其他机构,在监管机构内部进行讨论和决策;监管协调是指对于市政债券发行的多家机构,监管部门可以进行相应的归类和分工,提高监管效率。市政债券监督机构主要负责建立相应的监管体系、制定监管法规、确定监管流程等。市政债券在我国稳步发展后,可以建立一个专门的中央级的市政债券管理机构,对市政债券的发行和交易进行监督,对违规违法机构进行处罚。监管机构需要建立一套有效的监管机制。这一监管机制应包括地方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市政债券资金使用监督机制和市政债券危机化解机制等。监管机制的建立,便于监管机构及时监测和评估地方政府的债务状况,避免地方政府过度举债;便于了解地方政府对市政债券所融资金的使用情况,避免重复建设和无效投资;便于及时分析违约事件产生的原因,采取措施展开市场自救,避免风险的进一步扩大,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持投资者信心,从而避免风险的进一步扩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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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范投资理财市场

一、互联网理财投资市场

近年来,我国经济和互联网急速发展,传统金融理财已无法满足资金供给方的金融需求,互联网和金融理财结合产生了互联网金融理财,具有普惠和便利性的互联网金融理财在改革和创新中,出现了很多问题,因此,如何规范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成为当下聚焦的热点。

1投资者应提高投资风险意识

目前我国居民的投资理财意识不断提升,但是大部分居民的投资理财知识很匮乏,投资理财的风险意识也不高,面对高收益,很多投资者会放松警惕,投资于高收益高风险的投资产品中,一旦出现理财诈骗的显现,将会对投资者造成极大的损失。投资者在选择互联网投资理财平台的时候应主要关注两点:第一,看投资理财公司是否经过正规注册。第二,了解平台经营流程是否透明,各项资金的来源是否清晰。目前正规的投资理财平台都会有第三方资金保障,投资者的所有资金都不经过平台,这样才能有效的保证投资者的资金安全。

2完善互联网金融征信机制建设

目前我国个人征信机制不健全,大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与银行的征信系统没有结合,征信调查主要还是通过线下调查贷款审查以及个人信用卡还款信誉状况,审查力度较差,对贷款方的偿还实力很难有效评估,这样就导致了互联网信用贷款有很多漏洞,因此应尽快建设健全的互联网征信共享机制,将互联网金融投资平台产生的信用信息统计到银行的征信系统,向互联网金融企业开放征信系统接口,为由互联网金融资格的主体提供征信支撑。

3政府联合相关部门推出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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