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小编为你整理了5篇卫生法规知识培训参考范文,供你参考和借鉴。希望能帮助你在写作上获得灵感,让你的文章更加丰富有深度。
根据第四军医大学2009级和2010级口腔医学专业本科学员家乡所在地,挑选出符合抽样调查要求的学员共42名组成调查小组,利用暑假期间选取社会大众开展一对一问卷调查,要求每名调查员采用非随机主观抽样的方法,选择被判断为能代表总体的调查对象作样本,要求调查对象包括18岁以上包括各年龄段,男女性别比例控制在1∶1,在调查员说明调查目的及注意事项后,由被调查者亲自填写调查问卷。在工作开展前,对参加本课题问卷调查的调查员进行问卷调查标准培训。要求调查员在调查过程中保持中性立场,避免出现诱导偏差问题及选项。数据录入时采取双向录入并进行核查。采用VisualFoxpro6.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录入,运用spss13.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调查对象中,男性835人(47.66%),女性917人(52.34%);30岁以下799人(45.61%),31~40岁405人(23.12%),41~50岁367人(20.95%),51~60岁126人(7.19%),61岁以上55人(3.13%);专科、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共1245人(71.07%),高中及以下学历者507人(28.93%);管理人员(国家和社会管理者、企业经理、私营企业主)184人(10.5%),专业技术人员452人(25.80%),普通从业者人员(办事人员、个体工商户、商业服务业员工、产业工人)645人(36.82%),农业劳动者81人(4.62%),无业、失业、半失业(包括学生)390人(22.26%)。
调查表明,对口腔卫生法规和政策非常关注的占10.27%,不关注的占41.72%。知道全国爱牙日是哪一天的占55.71%。认为口腔卫生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到位的占7.42%,且区县之间差别有统计学意义(P=0.004)。认为政府对口腔医疗市场的监督不到位的占44.86%,且区县之间差别有统计学意义(P=0.001)。认为口腔医疗市场在政策法规方面最需要规范的内容是医风医德的最多,占42.652%,且区县之间差别有统计学意义(P=0.014)。认认为政府对口腔医疗市场最有效的监督方式是增加立法得最多,占40.98%,且区县之间差别有统计学意义(P=0.008),经济发达地区对增加立法来增强对口腔医疗市场监督的需求较经济发展中地区高出7.77%(表1)。
国家的法律法规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是保障人民权益的方法和手段[2]。公共卫生政策是公共权力机关为实现一定公共卫生目标而将社会卫生资源的进行配置和社会价值分配,应该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需求。社会大众的参与医疗卫生政策制定的一项基本策略,更是提高公共口腔卫生政策质量的重要途径之一。只有让社会大众真正参与到事关自己口腔健康权益的医疗卫生政策制定中来,才能保证口腔医疗卫生政策的制定向适合社会发展的、满足人们需求的方向发展,也才能真正保障人民的健康权益[3]。
1存在问题
口腔卫生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到位。政府对某项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与社会大众对相关内容的关注程度成正比。本次调查数据显示,认为管理部门对口腔卫生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到位的占7.42%,被调查者表示对口腔卫生法规和政策非常关注的仅占10.27%,完全不关注的却占到41.72%。目前口腔医疗行业存在重宣传口腔保健知识而轻宣传口腔卫生法规和政策的现象,造成社会大众对口腔卫生法规和政策的内容知之甚少,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时不能有效的自我维权,甚至还意识不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这非常不利于口腔医疗市场发展。因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口腔卫生法规和政策的在社会大众中宣传,利用群众的监督作用为改善口腔医疗服务、规范口腔医疗市场起促进作用。
口腔医疗保健市场的监督不到位。在所有被调查者中,认为政府对口腔医疗市场的监督是到位的仅占9.65%,有40.98%的被调查者认为政府对口腔医疗市场最有效的监督方式是增加立法。在部分口腔医疗机构特别是私营口腔诊所中,存在诸如诊疗器械和诊室环境消毒方法不正确、放射线的辐射管理控制不规范、医务人员交叉感染防护意识差等问题,主要由于口腔医务人员对危害性重视不够、追求成本节约,缺少感染管理的制度和基本消毒设施,更重要的是尚没有一套完善的监管法规来规范口腔医疗市场监督过程中的详细内容、步骤,因而若有一套较为详备的法规来指导其监督工作,将会更充分和规范地发挥其对口腔医疗保健市场的监督作用。
【摘要】目的总结现场调查武陵山片区4省18县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与乡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需求,探讨武陵山片区农村医药卫生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组织实施策略。方法整理被调查区域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与乡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需求,探讨该片区农村医药卫生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组织实施策略。结果获得了被调查区域37所乡镇卫生院,182个村卫生室;233名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202名乡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需求和相关课程设置意见,提出了该片区农村医药卫生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组织实施策略。结论依据本项目的研究结果,提出了强化宏观管理,狠抓师资培养,加强课程建设,联系成教实际,注重筹措经费,坚持常态检查,更新考核机制等举措的组织实施策略。
【关键词】农村医药卫生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组织实施;策略思考
根据美国中华医学基金会项目“农村医学教育基本要求和课程体系建设”的研究要求,本子项目第二阶段探讨,则以第一阶段的研究结果为基础,围绕所获得的武陵山片区被调查区域农村医药卫生人员继续医学教育需求,进一步探讨武陵山片区农村医药卫生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组织实施策略(以下简称实施策略)。并力求严按策略,规范实施,稳步推进继续医学教育,精心培养能扎根武陵山片区,长期为当地城乡社区居民提供实用、有效医药卫生保健服务的农村医药卫生人员,努力实现武陵山片区城乡基层医药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1调查对象和方法
1.1调查对象
采取分片集中抽样方式,在国务院2013年批准设立的武陵山片区(即一个豁湖南、湖北、重庆、贵州四省市交界地区71个县,其中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42个的连片扶贫开发区),确定该片区4省18县(以下简称被调查区域)37个乡镇卫生院、182个村卫生室、233名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202名乡村医生(共计435人)为调查对象。
1.2调查方法
[摘要]鉴于我国长期以来医疗资源紧张、医患纠纷不断的卫生服务现状,加强临床医学生人文素质教育显得尤为重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作为医学生向临床医师转变的关键阶段,为其人文知识在临床实践中得以运用提供了场所。作者针对医学人文教育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缺失的各方面原因进行分析,探讨通过重新定位医学人文教育、强化人文基础知识、多样化开展教学活动、落实形成性评价等方法加强住院医师在住培阶段医学人文素质教育,旨在提高住院医师综合素养,为适应现代医疗卫生服务环境培养高素质的医疗卫生人才。
[关键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文教育;临床实践
医学是不同于其他专业的一门具有专业性、人本性、艺术性的科学,是集“自然-人文-社会”于一身的学科。随着人民对美好生活、强健身心的不断追求和向往,新时期对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提出了新的挑战。人民对医疗的需求不仅仅只是身体上的“治疗”,更多的是追求身心的“治愈”,由此,“医学人文”这一概念逐渐走进医务工作者的视野。医学人文是指将人文精神、人文关怀、人文价值融于医学实践,践行“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保障医者践行博爱、尊重和关怀的行医准则[1],而其教育则是培养和提升医学生人文素养的重要途径。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住院医师,顾名思义就是住在医院里随时待命的医师,他们是医学生锻炼成为真正临床医师的重要角色担当,是我国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简称住培)属于毕业后医学教育的范畴之一,是指医学生在结束院校学习后开始进入临床见习的医学实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主要是指由国家通过认定,取得培养住院医师资格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大型综合医院。培训基地内符合国家要求的临床科室同时申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即内外妇儿等各临床专科培训基地。住院医师要完成系统性、规范性培训,进入临床工作必须要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完成2-3年的住培训练,这是其医学生涯的重要起点,也是其必经阶段。国家也以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扎实医学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工作的临床医师作为住培工作开展的最终目标[2]。
2住培阶段医学人文教育的重要性
当住院医师成长为一名真正的医生进入临床工作后,面对相对匮乏的医疗资源、复杂的疑难杂症、紧张的医患关系时,仅具备医学知识和诊疗技能是远远不够的,其还需要有崇高的职业观、良好的医德、人际沟通以及政策法规等方面的人文知识予以支撑。2020年,一场突如其来的肺炎卷席全国,波及全球。打响战疫的第一刻,全国四万多名医务工作者身披战袍毫不犹豫主动请缨奔赴战场,秉承着“救死扶伤、大爱无疆”的奉献精神驰援湖北,为全国乃至全球人民用生命上了生动的一课。“医者仁心”,我们培养的医生从来都不应该是只会开药做手术的机器,他们应该是一群仁爱慈悲、懂得感同身受的可爱可敬之人。因此,作为医学生培养起点的国家各住培基地应该以肺炎疫情防控为契机,重新回归医学人文教育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的重要地位。
[摘要]鉴于我国长期以来医疗资源紧张、医患纠纷不断的卫生服务现状,加强临床医学生人文素质教育显得尤为重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作为医学生向临床医师转变的关键阶段,为其人文知识在临床实践中得以运用提供了场所。作者针对医学人文教育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缺失的各方面原因进行分析,探讨通过重新定位医学人文教育、强化人文基础知识、多样化开展教学活动、落实形成性评价等方法加强住院医师在住培阶段医学人文素质教育,旨在提高住院医师综合素养,为适应现代医疗卫生服务环境培养高素质的医疗卫生人才。
[关键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文教育;临床实践
医学是不同于其他专业的一门具有专业性、人本性、艺术性的科学,是集“自然-人文-社会”于一身的学科。随着人民对美好生活、强健身心的不断追求和向往,新时期对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提出了新的挑战。人民对医疗的需求不仅仅只是身体上的“治疗”,更多的是追求身心的“治愈”,由此,“医学人文”这一概念逐渐走进医务工作者的视野。医学人文是指将人文精神、人文关怀、人文价值融于医学实践,践行“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保障医者践行博爱、尊重和关怀的行医准则[1],而其教育则是培养和提升医学生人文素养的重要途径。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住院医师,顾名思义就是住在医院里随时待命的医师,他们是医学生锻炼成为真正临床医师的重要角色担当,是我国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简称住培)属于毕业后医学教育的范畴之一,是指医学生在结束院校学习后开始进入临床见习的医学实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主要是指由国家通过认定,取得培养住院医师资格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大型综合医院。培训基地内符合国家要求的临床科室同时申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即内外妇儿等各临床专科培训基地。住院医师要完成系统性、规范性培训,进入临床工作必须要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完成2-3年的住培训练,这是其医学生涯的重要起点,也是其必经阶段。国家也以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扎实医学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工作的临床医师作为住培工作开展的最终目标[2]。
2住培阶段医学人文教育的重要性
当住院医师成长为一名真正的医生进入临床工作后,面对相对匮乏的医疗资源、复杂的疑难杂症、紧张的医患关系时,仅具备医学知识和诊疗技能是远远不够的,其还需要有崇高的职业观、良好的医德、人际沟通以及政策法规等方面的人文知识予以支撑。2020年,一场突如其来的肺炎卷席全国,波及全球。打响战疫的第一刻,全国四万多名医务工作者身披战袍毫不犹豫主动请缨奔赴战场,秉承着“救死扶伤、大爱无疆”的奉献精神驰援湖北,为全国乃至全球人民用生命上了生动的一课。“医者仁心”,我们培养的医生从来都不应该是只会开药做手术的机器,他们应该是一群仁爱慈悲、懂得感同身受的可爱可敬之人。因此,作为医学生培养起点的国家各住培基地应该以肺炎疫情防控为契机,重新回归医学人文教育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的重要地位。
摘要: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全社会公众健康、生命安全及经济发展等均面临着巨大的威胁与挑战。我国疫情防控取得了重要成效,但这次疫情暴露出的国家在重大疫情防控体系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也不容忽视。通过分析探讨部分国家在法律法规、筹资机制、硬件软件、支撑保障等方面开展应急能力提升建设的经验要点,以期为完善我国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供参考。
关键词: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疫情防控;体系建设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在全球的蔓延,给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威胁与挑战,同时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也造成了重大影响。我国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及全国上下的共同努力下,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并取得了积极成效,当前已进入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这次疫情也暴露出我国在重大疫情防控体系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方面存在的一些短板和不足,如满足应急防控需要的基础设施缺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能力薄弱,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尚不健全等[1]。针对这些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抗击疫情的系列重要讲话中指出,要研究和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从体制机制上创新和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举措,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水平[2]。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涉及方方面面,本文旨在通过分析探讨部分国家在法律法规、筹资机制、硬件软件、支撑保障等方面提升体系能力建设的经验及要点,从而为我国相关政策的完善提供参考。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助力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处置涉及到巨大的社会资源投入及调配,法律法规的完善对于相关工作的有序开展有很大的助力。国际经验表明,公共卫生相关法案是疫情防治等核心工作开展的依据和指引。德国《防疫法》明确了联邦和各州相关部门参与疫情防控的责任,详细规定各部门、机构和人员的协作配合义务,明确了责任以及通过宣传促进预防的原则[3]。英国《公共卫生法》是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体系综合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立法手段对公共卫生领域进行干预,同时设立了英国历史上首个公共卫生机构(中央卫生委员会),对公共卫生进行国家层面的管理和监督[4]。新加坡《传染病法》规定了特定传染病的通报要求,同时明确了传染病流行病学调查及患者医疗检查、治疗等相关内容,是国家层面应对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首部法律[5]。我国《传染病防治法》围绕传染病的范围、预防和医疗救治,疫情的报告、通报、公布和控制,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在防治工作中的职责等进行了系统规范。但在重大传染病疫情事件应对流程的启动和调整、新发及突发传染病发生时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策略等方面仍有缺陷和不足,因此,需要有更高层次的公共卫生法案出台,以指导支持疫情防控等工作的有效开展。针对传染病大流行,部分国家还制定了更为具体的法律法规以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日本《大流行性流感和新传染病的防范和应对特别措施法》和《传染病控制法》规定了国家和地方政府、公共机构及商业经营者等应对流行性疾病的责任以及对策,并根据疾病的传染性和症状的严重程度将其分类,制定了监测系统和传染病控制措施[5]。韩国除颁布《传染病预防法》外,还对某些危害严重的传染病进行专项立法加以防治,如《结核病预防法》《寄生虫病预防法》等[6]。我国自2003年陆续制定颁布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等,在指导各级政府开展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层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7],但预案体系尚未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所以在执行力度上可能会稍有不足。因此,应总结近年来疫情防控实践中的经验与教训,及时修订发布新的《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层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并将疫情预警体制机制和应急预案等规章充实到相关法律法规之中。
2公共卫生应急管理需要有稳定的筹资制度保障
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工作需要稳定的筹资来源以支持体系功能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日本从立法的角度规定了各方在传染病疫情等应急救治中的筹资责任[8],明确规定了国民在应急救治中负担的比例,同时要求各都区市町村政府每年均按照在本年度前3年的地方普通税收额平均值的千分之五作为灾害救助基金进行累积。新加坡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从筹资的角度建立了考评及预算审批制度,各政府机构在灾害发生时会立即调动所属的现有资源进行拯救活动[9]。英国由政府为主导投入足够的公共卫生费用,保障每个公民享有免费的检查与治疗权利,并且充分调动和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参与开展防控工作[10]。我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经费安排应避免出现“财神跟着瘟神走”的现象,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建立长期稳定的筹资机制。此外,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投入既要关注“应急”时期,也要重视“平时”状态;如果对于“平时”体系能力建设及维护的投入不到位,则“应急”时期可能需要有更大的投入予以弥补,反而造成更多社会资源的浪费。从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多轮抗疫实践中可以看出,一些“短板、漏洞、弱项”等问题更多是在重大疫情爆发之前已经出现,并非是在疫情发生之后才产生;即在疫情出现早期,因反应不够灵敏、判断不够准确、报告不够及时、应对不够坚决等,错失了控制疫情的最佳时机[11]。因此,必须足够重视疫情防控所暴露出来的各类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切实做好“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相关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在明确体系及职能的前提下,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建设与维护需要一个长期稳定的、兼顾“平时”与“应急”的投入机制予以支持和保障,建议从税收中安排固定比例的经费用于体系建设,并将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等纳入政府防灾预算以及政府工作考评指标予以监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