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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了重大部署,是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如东县加强法治建设总体呈现良好发展的势头,但在行政执法领域也存在一些亟待改革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如东法治建设要增强执法人员素质,理顺执法体制,完善法律法规,当然更离不开政府的高度重视,还要走综合执法之路。
关键词:如东;法治;问题;对策
随着经济社会的转型,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与法制建设的深入,贯彻依法治国的方针,县域仍是基层单位。如东县在法治建设方面,县委出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实施意见》,被省政府表彰为江苏省“五五”普法工作先进县,连续三次获得“江苏省法治县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但也存在一些不可回避的问题。如何解决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对策。
一、理顺执法体制
多龙治水、“婆婆”过多,不仅浪费人力,还让被执法者疲于应付;动不动罚款,以罚代管,易导致不作为、乱作为。关于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突出,突发事件多发,如何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合理建设执法队伍,提高执行效率,越来越成为城市治理方面的头等大事。执法队伍如何执法?如何治理重复执法?日益成为城市管理者急需解决的问题。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能找到好的解决办法。比如新成立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合并了原来工商、质监、食药监局的功能,对食品安全的管控将更严。有一些现场制售的食品,比如“前店后厂”的面包店、蛋糕店等,生产、流通和销售都在同一个地方,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经常需要原来的几个部门联合执法。例如,面包的加工环节属于质监部门管,流通销售环节则属于工商部门管。如果消费者买了问题面包,放在以前:找工商,工商很可能推给质监部门,质监部门很可能又推给工商,很容易推诿扯皮。从今往后,再遇到上述问题,找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个部门就可以了,投诉也将被集中起来处理。再比如水政大队在行政处罚时可能与航道部门、公路管理部门、海洋渔业部门职能重叠;工商与商务局在农贸市场的管理方面存在职能交叉重叠问题;城管局在对流动摊贩、流动车辆的管理方面与交通部门职能重叠等等,都需要划清权限,该整合的整合,该综合的综合,把原来分块运行,有交叉职能的综合成一个局,克服互相扯皮,互不管理的现状,实现有效监管。政府拟在2015年10月成立一个行政执法综合局,先把行政许可(主要是项目审批)这一块综合起来,将来还要把行政处罚,行政没收也要综合起来,以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更好地为老百姓服务。
二、政府高度重视
要把依法治国落到实处,关键是政府以身作则。具体来说有这样三个方面:
[摘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增强执法透明度、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结合淄博市局专卖行政执法实际情况,首先对专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然后构建以“四项工作机制”和“1+6+6”制度流程体系为核心的试点推行工作方案,最后对淄博市局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改革工作的情况进行了总结,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与对策。本文旨在为淄博市局接下来的行政执法工作提供经验,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同时,也期望能给其他有关单位提供借鉴。
[关键词]三项制度;烟草专卖;方案设计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加强,依法行政已经成为不同执法主体和行政相关人员的工作准则。烟草专卖制度确立以来,行业在规范和改进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方面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与建设法治烟草的要求相比,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现状仍不容乐观。根据国务院《通知》要求,国家局决定适度扩大试点任务,专门印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烟专[2017]111号),将山东省淄博市、胶州市纳入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单位。2017年5月,淄博市局开始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改革工作任务,两年来,淄博市局在山东省局的悉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始终牢牢把握如何回答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这一命题,坚持问题导向、大胆探索创新、制度机制先行、落实落地为重的试点思路,全面推行了试点工作。
1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中的问题分析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点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做出全方位优化设计。为此,本文从设备、信息、实施、政府有关部门4个方面,对影响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的原因进行了分析。1.1信息化水平与三项制度工作要求不匹配目前,市县两级局使用的网络均是从省局端口接入的工作内网,无法连接外网,所有工作资料及数据传输均通过内网运行,导致部分信息无法更新维护。执法设备无法完全满足三项制度的需要,也未建立单独的询问室,存储设备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求。1.2“三项制度”实施上不够深入、全面行政执法决定公示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有待完善;执法全过程文字和音像记录资料,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具备法律专业知识背景的人才少,业务能力不能完全满足工作需要;试点工作整体开展情况不平衡,个别单位重视程度不够。1.3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试点工作离不开地方政府部门的支持与指导,仍需进一步加强与政府法制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2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的方案设计
淄博市局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工作原则和可复制、易借鉴、便操作、能推广的试点标准,经过数次调研、反复论证、审慎研究,构建起了以“四项工作机制”和“1+6+6”制度流程体系为核心的试点推进工作框架方案。2.1全面推行“四项工作机制”。构建上下联动机制,成立以市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专卖科、法规科和8个区(县)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三项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完善调研沟通机制,深入开展“向基层问计、向先进取经、向政府谋方”活动;打造推进落实机制,出台《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厘清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和完成时限;践行考核问责机制,纳入市局对区(县)局的年度考核,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2.2构建“1+6+6”的制度流程体系。①“1”,即一个推进意见。2017年10月,制定出台了《淄博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推进意见》(淄烟专[2017]13号),清晰界定了市局9项、县级局12项共计21项工作任务。②“6”,即6项配套制度。先后出台《专卖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工作细则》《淄博市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等6个配套制度文件。③“6”,即6个三级流程。将试点工作与流程建设深度融合,结合工作实际,逐步建立并优化与三项制度相关的三级流程。
摘要: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是我国行政机构改革的探索与尝试。此制度从试点到推广已经历了18年时间,虽然已经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本文从我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现状着手,分析其形成原因,探求建立更加完善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度。
关键词:行政处罚 城市管理 行政执法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为了解决行政处罚权的“三乱现象”,即主体资格乱、处罚依据乱、执法程序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6条,设置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度,这是我国行政处罚领域的一个创造。十八年执法的工作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在解决执法主体多元、执法职权分散、执法推诿、处罚重复叠加、执法机构膨胀、执法效率低下等方面小有成效,同时也在探索管理审批权与监督处罚权适当分离、合理配置政府部门职能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基本形成了初步的执法机制。然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在行政执法领域仍是新生事物,没有可以直接借鉴的经验,在实施过程中的许多现实问题仍然突出。本文将立足于我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现状,探求完善此制度的措施,以期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度能够更好地发展。
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度内涵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是指在城市管理领域,依法将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起来,交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行使,原行政机关不得再行使已集中的行政处罚权的一种行政执法制度。实践中,综合行政执法机关除了行使行政处罚权之外,通常还会具备相关的行政强制权、行政调查权等。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的职能范围主要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L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0]6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等文件的规定,具体包括: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城市规划管理方面、市政管理方面、城市绿化管理方面、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工商行政管理方面、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这种综合职能范围由七类确定职能和一个兜底条款构成,也称“七+X”。但在全国各地的具体执法实践中,综合职能范围并不完全相同,确定范围的大小由各省、市人民政府具体规定。
二、我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现状
我国从1997年率先在北京、南宁等地进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试点工作,这是一个综合的、系统的工程,涉及体制、制度、程序、执法人员等多方面的内容。从开始试点到现在,不可避免地遇到一些问题。
摘要:为大力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保障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市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在分析海门市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现状的基础上,针对其存在的主要问题,从提高认识、完善制度、提升素质、更新设备等方面,提出了相关工作建议,以供参考。
关键词:农业综合执法;专业培训;案卷文书制作;海门市
农业综合执法对我国“三农”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依法行政的要求,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大力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保障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市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笔者拟在分析海门市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现状的基础上,针对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相关工作建议,以供参考。
1海门市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现状
海门市于2019年6月组建了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由来自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渔政监督大队、动物卫生监督所、农机监理所、种子管理站、林果站、植保站7家单位的执法人员组成;主要承担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机、植物检疫等领域的执法检查和违法查处工作,为当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三农”发展保驾护航。
1.1结合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实践,完善制度
2019年6月,海门市出台了《职责考核制度》《案件办理制度》《内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20多项规章制度,多角度、多层面地对农业综合执法人员的工作程序、行为作风等进行了规范,强化了农业综合执法人员的管理,确保了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摘要:近年来,我国的畜牧兽医体系逐渐得到完善,为我国畜牧兽医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但是我国畜牧兽医的相关法律法规并不健全,需要进一步完善,才能促进畜牧业的提升与发展。
关键词:畜牧兽医;法律法规;问题;对策
畜牧兽医体系所包含的范围广泛,其中不仅仅包括着畜牧兽医技术方面以及服务方面的一些体系,还包括着政策法规体系以及法律法规体系。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常接触的就是畜牧兽医技术以及服务方面的体系。但随着现代动物疫病的不断出现,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及健康,国家政策已经对畜牧兽医的发展上给予了非常大的支持,以保证畜牧兽医体系更好的发展。
1我国畜牧兽医法规体系的现状
畜牧兽医所从事的有关畜禽饲养管理技术工作,饲料厂从事化验员、产品销售和技术服务工作,各级兽医站从事地区畜禽疫病防治工作,各级卫生防疫站或监测站从事畜禽防疫和检疫工作,宠物医院从事诊疗、美容等工作可以保障人们的健康及食品安全,并且能够保障农牧业的良好发展。在畜牧兽医的法规体系之中,有着规章、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诸多的法规,其中畜牧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数十部之多。这数十部的法律法规,还对畜牧业相关的工作人员制订了工作规范,对一些相关的部门制订了日常的畜禽养殖、饲料兽药、动物防疫以及质量安全等所需要去履行的各项职能。但由于我国畜牧兽医业起步较低,发展较慢,工作人员的素质也普遍较差,所以这些法律的实施就比较困难,从而暴露出这些法律法规中的一些不完善之处。
2我国畜牧兽医法规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2.1行政执法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