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小编为你整理了5篇文物保护评估参考范文,供你参考和借鉴。希望能帮助你在写作上获得灵感,让你的文章更加丰富有深度。
随着我国文物保护事业管理体制逐步完善,《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等严格的施行,文物建筑保护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行业在经营方式、组织结构等方面必须完善管理体制。同时,对文物保护工程进行科学的管理,是文物保护工程顺利进行的保障,是确保文物建筑维修时采用正确方法的有效控制手段,所以采用合理的管理模式有着重要意义。文物保护工程项目是指以文物保护维修施工为管理对象,在一定的时间内按预期目标和文物保护修缮法规、标准完成的一次性任务。文物保护工程项目与现代建筑工程项目有共性,亦有独特性。现建工程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所有工程,即按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预期的工程量十分清楚;而文物保护工程更加强调文物的特性,由于其现存情况复杂,维修变数较多。要求在一定的时间按文物建筑修缮原则完成维修工作。如果文物保护工程项目按限定时间内完成,由于时间仓促可能产生勘察工作不细致、建筑病害原因不清楚、维修方法不正确,导致保护性破坏。这里所说的一定时间也不是无限制地拖延下去,而是采用科学的态度,认真负责的精神,准确判断病害产生的原因,细致研究修缮方法与措施,在尽量短的时间完成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现建工程虽然是一次性任务,局部产生错误可以拆除重新再来。而文物保护工程更强调工程的唯一性和文物的不可再生性,一旦产生错误造成的损失可能是永远无法弥补的,文物的原真性便遭到破坏。文物保护工程的特殊性就要求我们采用科学有效的管理模式,尽量减少保护性破坏。
1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选择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形式是直接影响到文物保护工程目标实现的重要因素。文物保护工程既具有一般工程项目的特点,又有其特殊的一面,它的最终目标是以文物建筑修缮原则为基础使文物建筑得到有效的保护,而不是一般工程的确保质量与工期下获得最大利润。所以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管理形式的选择就应该围绕最终目标的实现,怎样有利于最终目标的实现就选择这种管理模式。项目管理理论作为一门新兴的应用学科,理论研究的历史并不遥远,但实践活动从建筑活动开始而开始。随着项目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全面化,其理论则更加严密、准确。《文物保护法》公布实施后,作为工程项目的特殊一员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的管理必须更加严格和周密,确保文物建筑得到有效的保护。现将现代建筑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模式介绍如下,以便选择出适合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的管理模式。
1)设计建造模式。这种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在工程方面最为通用,它是一种传统的项目管理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业主委托建筑师和咨询工程师进行前期各项有关工作(如进行可行性研究等),工程项目评估立项后再进行设计,设计与招标文件完成后,通过招标选择承包商,最后按设计图纸进行验收。这种管理模式应用在文物保护工程,管理模式应是文物保护单位业主委托文物保护专家或通过对文物建筑病害长期的观察,需要维修时进行立项,然后与文物保护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并进行保护设计。通过审批后,通过招标确定施工方,按图纸施工,最后验收。这种管理模式最大的优点是:由于该模式长期被采用,管理方法比较成熟,各方面对有关程序都较为熟悉。业主可自由选择咨询、设计人员,对保护设计以及保护施工可以进行有效的控制。很明显文物保护工程的两大环节设计与施工在这种模式下被分隔,业主的控制权较大,易产生不利于文物建筑保护的因素。同时,这种管理模式时间跨度较大,但环节联系松懈,前期资金投入较大,设计变更手续繁琐。
2)建筑管理模式。建筑管理模式,是近年来国内外广泛流行的一种管理模式,这种模式与传统管理模式(设计图纸全部完成之后进行招标、施工的连续模式)不同,而是采取阶段发包方式,又称快速轨道方式。即业主委托建筑管理工程师(又称“CM经理”)与建筑师共同负责组织和管理工程的规划、设计和施工。CM经理负责整个工程的管理,建筑师对设计、施工的管理起协调作用。在主体设计方案确定后,随着设计工作的进展,完成一部分分部工程的设计后,即对这一部分分部工程进行招标、施工。建筑管理工程师定期与设计方、施工方进行会晤,对成本、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文物保护工程运用这种管理模式,需要文物保护业主首先委托文物建筑管理事务所对文物建筑现存情况评估、立项,设计单位根据评估与实地勘察做出初步设计,审批后,文物管理事务所、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同时入场,设计单位对文物建筑进行详勘,制定出详实的维修设计,施工单位根据维修图纸进行保护施工。文物管理事务所负责对工程的全面管理,协调设计与施工,确保文物建筑修缮原则的落实,及时处理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资金的有效使用。采用这种管理模式可以有效的保证文物保护工程目标的实现,缩短设计到施工的周期,节约资金,提高保护设计的水平,设计与施工之间有CM经理进行沟通,维修水平可以得到保证。同时,这种管理模式也有明显的不足:a.当前业务水平较高的文物建筑管理事务所较少,甚至还没有文物建筑管理工程师。b.设计与施工同时进行管理较为复杂,协调相对困难。c.业主与管理部门对保护工程的干预不明显。这种管理模式在制度完备,法律、法规、规范健全与管理人才充足的条件下是较为理想的最终模式,但目前尚不具备这种条件。
3)设计管理模式。设计管理模式类似建筑管理模式,在这种模式下由设计方提供设计与施工管理,或设计与施工组成同一实体向业主提供服务,类似现建工程的项目总承包。这种模式下,设计方起主导作用,指导并监督施工。设计师与CM经理基本相当,更偏向于技术指导。目前文物保护工程的现状,更适合设计管理模式。首先,文物保护设计人员较为充实,经过几十年文物建筑修缮经验的累积已形成了一套基本完整的设计理念。其次,设计与施工能够紧密的联系在一起,有利于文物保护工程目标的实现,对文物建筑修缮水平的提高起关键作用。
2文物保护工程项目设计管理模式的运用
摘要:通过建立信息化系统,应用三维激光扫描仪、无人机、全站仪、遥感摄像、GIS、、BIM、VR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全面、系统、科学地将历史建筑的信息记录、保护利用、监测管理、宣传展示进行整合,有效地解决茂名历史建筑保护与管理问题。
关键词:茂名地区;历史建筑;保护与管理;信息化
历史建筑是不能再生的资源,它代表了当地的优秀传统文化与技艺,是一个地区不可复制的符号,有着重要的保护价值。近几年,政府一直在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实施。2017年,国家文物局在《国家文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强调:“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夯实不可移动文物基础工作。落实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完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措施。加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公布和实施,推动将文物保护规划相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1]。”各级政府、文物保护单位也更加重视历史建筑的保护及管理工作,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目前,对于历史建筑的保护很多还是采用传统的手段,通过基本的测量、访谈、文献查阅等收集数据,缺乏对这些基本数据直观性的整合,从而使得在保护过程中,无法综合考虑数据之间的相互影响,而影响最终的保护效果。因此,为了满足发展的需要,我们需要介入新的技术与手段,来解决历史建筑保护与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国家文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也对文物保护信息化建设重要性以及急迫性进行了:“全面推进文物保护、利用、管理、研究信息化整合共享工作,建设国家文物大数据库,建成国家文物主管部门综合行政管理平台,完善文物部门政务公共服务系统,实现文物信息互联互通与数据资源共享共建[1]。”本文通过结合茂名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的相关工作,提出建立信息化的历史建筑保护与管理系统,科学的、全面的对历史建筑进行信息的收集、记录、鉴定及价值评价等相关工作,为茂名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提供新的思路。
1茂名历史建筑保护与管理现状
茂名历史建筑形式丰富多样、数量颇多。据不完全统计,茂名市共有不可移动文物800多处,其中古建筑约286处、古遗址约205处、近代和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90余处,现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7处,而没有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建筑则超过千数。近年来,茂名市政府积极推动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工作。首先,积极进行文物建筑普查及申报工作,2019年茂名市新增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一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9处,同时做了大量文物保护单位的评审、申报工作,2020年4月,在茂名市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评审工作中,还第一次运用了无人机航拍的实景建模技术运用到历史建筑管理之中。其次,茂名市制定了一系列历史建筑保护修缮规定,如《茂名市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工程管理规定》,以及历史建筑保护修缮的管理程序。但是,茂名历史建筑保护与管理工作还是有一些问题:(1)历史建筑基本信息不全面。没有全面、系统的记录历史建筑的测绘图纸、历史信息、营造技艺信息、环境信息等,不能对建筑价值进行深刻的评定。(2)保护进展缓慢,保护观念相对淡薄。茂名的历史建筑除却一些知名的或者能带来经济收益的文物保护单位之外,很多文保单位都没有任何保护措施。例如在安良堡列入高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之后,基本没有采取太多的保护措施,屋内很多地方已经开始坍塌,庭院内杂草丛生。直到2019年被评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后才开始进行保护修缮。同时,民众对于历史建筑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在调查中,笔者发现,茂名很多地方的民众对于历史建筑都是“嫌弃”的状态,觉得那是破旧的老房子,没有任何的利用保护价值,花钱修复也不值当。(3)对历史环境关注较少。比如茂名信宜镇隆古城的保护,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虽然将历史建筑进行了加固及修缮,使历史建筑焕然一新,但是却完全失去了历史建筑该有的韵味,比如古城门楼——红楼的门前采用了现代化的大理石广场、崭新的涂料、还有一些不符合当地特色的装饰等做法,这些都让历史建筑失去了该有的风貌以及灵魂。而民间一些做法,比如水泥硬化地面、石灰刷墙、铁皮瓦盖屋等更是让历史建筑丧失自己的该有的文化内涵。(4)历史建筑信息共享差,公开性不高。茂名历史建筑资料相对较少,网络、书籍等资料相关记载都相对较少。茂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茂名各级政府网站对历史建筑资料的公开性也不够。茂名历史建筑保护与管理方面信息不够系统、详实、全面,信息公开度不高,公众参与度不高,保护方法不当……等诸多问题。而信息化保护与管理系统的建立,就能够将这些问题得以解决。
2信息化保护与管理系统的建立
茂名历史建筑信息化保护与管理系统主要目的是保护、管理、监测、研究和展示,由基础信息记录、保护利用、检测管理、宣传展示四个板块构成,通过建立历史建筑基础的信息数据库,数据库包括历史建筑的建筑信息、历史信息、建筑图纸、建筑模型、规划保护修缮方案等,以数据库作为基础来掌握及管控茂名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现状,并且在数据库的基础之上对历史建筑进行保护管理、日常监控等,以此不断完善数据库,更新数据库。该系统主要通过三维激光扫描仪、无人机、全站仪、遥感摄像等技术方式进行基础数据信息记录,并通过GIS、BIM等系统建立数据库,对历史建筑进行保护利用及检测管理,并且通过VR等方式对历史建筑进行宣传、展示。
摘要:光照条件的均衡性是评价当代博物馆建设优良的重要因素之一。在观看者眼睛中反射的物体颜色差异是由于投影的时候光线还原程度的不同引起的。本次探究通过对东营市垦利区博物馆的调查研究,首先对博物馆展陈照明的研究动态及相关标准做了解释说明,又对东营市垦利区博物馆原状展陈照明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为了给予观看者一个好的参观环境,按照它独具特色的建筑结构与采光条件,在文物保护的基础上,融合现代照明方法,对博物馆原状展陈照明的设计原则展开了分析和探究。
关键词:文物保护;东营市垦利区博物馆;原状展陈照明
博物馆照明设计是内部设计的关键组成部分,当前已被大范围地应用和探究并变成了博物馆设计的主题。照明在人们平时的生活中有很重要的作用,与他们的生理与心理都有直接的关联,适宜的室内照明环境可以让人们有一种安全、舒适、愉悦的感受。而当前大多数的学术探究都是在纯粹理论的基础上进行的,从人、外部条件、文物保护等方面来探究现代博物馆展陈照明的文献少之又少。所以,以文物保护为出发点,博物馆的展陈照明一定不能仅仅以符合视觉条件为目标,还要提高对文物的保护力度,从设计方法和原则角度改善现在博物馆展陈照明中存在的问题,进而保护文物。
1研究动态及相关标准
1.1对展品进行分类保护
根据光敏感程度对不同的展品做分级保护,国际博物馆理事会(ICOM)把文物材质的光化学稳定程度分成了3个等级:对光非常敏感、对光敏感、对光不敏感。我们国家《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也运用这个划分标准来进行展品分类,如表1所示[1]。
1.2限定曝光量
关键词:申遗;民居建筑;保护管理;景迈山
文化景观遗产概念始于1992年在美国圣菲召开的世界遗产委员会第16届会议,与会专家认为,应将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文化景观纳入《世界遗产名录》。文化景观遗产是人类与自然的共同作品,是自然作用与人类创造力互动的共同结晶,反映区域内的独特文化内涵,特别是出于社会、文化、宗教上的要求,并受到环境影响与环境共同构成的独特景观[1]。自文化景观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的一种类型后,对文化景观的研究才与文化遗产的保护连起来。纵观对文化景观遗产的保护研究,经历了由单体向整体及非物质文化层面的深入,对文化景观遗产所具有的理论价值与和形成过程有了更为深入的认识[2]。对文化景观遗产的保护不同于自然景观遗产,其难点在于文化景观遗产包含动态的、非物质的元素,保存原真、完整的文化景观遗产首要的是理解景观文化的构成要素和载体,对中国的文化景观遗产来说,不能脱离中国传统的文化语境,避免用外部和现代的思维去理解古人和在地者,单纯采用西方逻辑性的思维并不可取[3]。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城市化推进加快,许多传统乡村呈现城镇化、同质化或空心化。在乡村类文化景观中,民居建筑代表的地域文化尤为突出,是反映不同区域文化景观差异的显著标志[4]。在目前的乡村文化景观遗产保护中,重申报,重开发,重旅游设施建设,轻保护,轻科学文化研究是其大弊端[5]。对文化景观遗产的保护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可持续性原则”,在实施保护的过程中,应警惕改造粗放、原有居住形态被改变、标准化规划等问题,避免当地传统文化演进过程被中断,文化内涵被置换,导致面貌过度商业化、同质化,造成建设性破坏[6]。以云南景迈山民居建筑为例,探讨在申遗背景下如何实现对民居的“原真性、完整性”保护,以期为下一步的文化景观遗产保护与维护提供借鉴,也为其他区域的文化景观遗产保护提供参考。
1景迈山古茶林概况
景迈山位于云南省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南部,区域内包含景迈大寨、勐本、芒埂、糯岗、芒洪、翁哇、翁基、芒景上寨、芒景下寨、老酒房、班改、笼蚌、南座、那耐14个自然村,隶属于景迈村和芒景村2个村委会,原住民主要由布朗族、傣族组成,另有哈尼族、佤族。景迈山以其保存完整的古茶林和独特的民族文化,被日本茶叶专家松下智和八木洋行先生称为“人类茶文化史上的奇迹”“世界茶文化历史自然博物馆”,集生物、文化、生态、人文旅游与艺术宝库于一身,具有重大的科学、景观文化和生产应用价值,是重要的自然和人文遗产。2003年,中国科学院“澜沧景迈千年万亩古茶园保护与开发利用”项目研究认为,景迈山是目前世界上保存最完好、年代最久远、面积最大的人工栽培型古茶林,是世界茶文化的根和源,也是中国茶文化发展的历史见证。2010年6月,景迈山古茶林申报世界文化景观遗产工作正式启动。景迈山启动申遗工作后,在2012年9月,普洱景迈山古茶林被联合国粮农组织公布为全球重要农业遗产保护试点。2013年5月,普洱景迈山古茶林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此,对景迈山文化景观的保护全面展开。民居建筑作为文化景观的关键要素,其保护在文化景观遗产中起着重要作用,制定科学、合理、可持续的保护规划是正确保护的前提,现从保护原则、保护措施等角度论述景迈山民居建筑的保护研究。
2保护原则
2.1原真性原则
原真性是文化遗产的核心理念之一[7],是遗产申报和评估的直接依据。原真性的概念随着对文化遗产认识的深入受到社会、文化、政治及经济的影响,其概念经历了一个长期的完善过程,归纳来说,原真性包含2个维度的内容:一是“原真性”的内涵具有物质和非物质2个层面的内容;二是“原真性”保护早先是对“某历史时期遗产”的保护[8]。景迈山古茶林文化遗产系统保持着传统的生活方式,村寨人口以世居人口为主,传统民居占总数的40%以上,其文化景观的要素构成是真实的。
摘要:随着文物古迹保护利用各项条例的出台,近几年对古建筑利用与展示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但仍然存在古建筑展示利用方式不合理,无法凸显文物建筑的自身特色,展示手法陈旧,不能全面体现文化遗产的价值和意义等问题。文章在资料分析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对花市火神庙的展示利用现状进行分析,并指出存在的问题,围绕文物价值,为像花市火神庙这类被赋予新功能的古建筑展示利用方式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花市火神庙;阐释与展示;展示利用;文物价值
2017年党的报告中提出“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将“利用”提升到与“保护”相等的地位。2018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的文件,是对未来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纲领性指导文件。文件中提到:“大力推进文物合理利用;加强文物价值的挖掘阐释和传播利用;充分运用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推动文物展示利用方式融合创新。”①表明国家对文物的要求不仅是对其进行保护和利用,还需要对其价值进行合理新颖的阐释与展示。花市火神庙作为北京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既是有着几百年历史的古建筑,还是东城区的第二图书馆,具有多重价值。近几十年,其在利用方面发展比较稳定,但对原功能的价值展示极其匮乏,是对古建筑文物价值的损害。本文主要探究花市火神庙的展示利用内容及方法。
一、花市火神庙现存情况
(一)花市火神庙的历史沿革花市火神庙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崇外街道西花市大街113号,建于明隆庆二年(1568年),这座火神庙是专门为神木厂所修,属于神木厂悟元观下院,明正德七年立《火神庙记》碑。前院正殿奉南方(祝融)火德真君,后院正殿奉北方真武玄天大帝。前院左、右配殿均供奉神灵,由于碑文残破,所奉何人不详。据记载花市火神庙庙内原有明万历年间(1573—1620年)右通政李琦碑和清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左都御史崔应阶重修碑记,已无存②。1940年3月,花市火神庙后殿因崇文门外的火灾被烧毁。1956年,花市火神庙作为原崇文区图书馆使用。1989年7月10日,花市火神庙被定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003年,花市火神庙被定为北京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同年东城区文物部门对花市火神庙进行了全面整修。花市火神庙的临街山门,于2003年“国瑞城”项目规划建设施工时对其进行了复建。2009年为了提升图书馆环境、打造现代化图书馆,东城区第二图书馆原址重建启动。
(二)花市火神庙的建筑格局花市火神庙的现存建筑样式为清式,建筑格局为坐北朝南,共有两进院落。山门一间,屋顶形式为歇山,左右旁门各一间,屋顶形式为硬山。前院主殿(图1)是勾连搭硬山顶式的建筑,正脊正面是六条龙,背面是六只凤,均配有葵花、菊花等纹饰。大殿正脊正中有宝瓶一个,外饰金龙且有火焰升腾的图案。大脊上有黄琉璃双龙戏珠的图案装饰,屋顶用绿琉璃瓦剪边,大殿后出抱厦;后院正房三间,屋顶形式为悬山。东西配殿各三间,屋顶形式为硬山,均为筒瓦。前院有两座石碑,大殿后檐台明有水会石刻碑一块。建筑保存尚属完整。
二、花市火神庙展示利用现状及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