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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就目前来看,我国大部分行政单位延续了传统的档案管理模式,这种工作方式既无法满足新时期行政单位发展的需求,又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单位的发展进步。基于此,本文主要针对行政单位档案管理创新思路进行详细探讨,在分析档案管理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全新、有效的管理思路,希望可以为相关领域和单位提供理论参考。
【关键词】档案管理;行政单位;创新思路
作为国家机构的重要基础构成,行政单位承担着维持国家稳定运行的责任,其内部档案管理所具备的行政性、管理性以及服务性特点,使它与政治、经济联系非常紧密。因此,积极创新档案管理,维护好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性非常重要,本研究体现出一定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一、行政单位档案管理创新的必要性
行政单位的档案主要记录了单位内部各项工作、业务及人员基础信息和重要文档资料,行政单位档案汇集了行政单位部门所有有价值的信息。行政单位人员要想落实好自身的本职工作,并且发挥出行政单位的职能作用,就应该依托档案资料来进行,为行政人员和行政部门提供非常重要的参考作用。此外,在推进各项工作过程中,如果遇到难以解决的难题,行政人员还可以借助行政单位档案资料信息,查阅并借鉴前任的经验和方法,吸取教训,从而更加快速地解决问题。因此,行政单位积极创新档案管理方法,转变档案管理思路,始终践行“以人为本,以用为本”的档案管理理念,并构建起数字化、智能化和电子化档案管理体系,这对加快行政单位办事效率、提高单位服务水平与任务落实力度,更好地促进行政单位适应新时期发展,顺应时代潮流,提升单位社会形象与价值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行政单位档案管理现状
(一)不具备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从当前实际情况来看,我国部分行政单位开展档案管理工作时,缺乏与新时期发展相适应的档案管理制度,在落后制度制约下,其产生的矛盾与问题也非常多。例如,很多行政员工不具备档案管理工作的参考机制认知能力,在开展日常工作时忽视了档案资料的作用。一些单位虽然构建了相对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但落实程度不够,档案管理工作缺乏执行力度等,使得每一项条款要求无法规范落实。还有部分行政单位没有将奖惩机制有机融合到档案管理工作中,一些工作人员出现问题后就会相互推卸责任,甚至对档案工作表现出敷衍、消极态度,更别提档案管理创新思路的发散与发展了。
摘要:行政档案不仅是医院行政管理性质的文书档案,更是支撑医院日常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的理论工具,在推动医院健康发展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先分析了医院行政档案管理的重要性,进而对医院行政档案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作深入细致的剖析,最后有针对性的提出医院行政档案管理创新途径。
关键词:行政档案;医院;档案管理;行政部门
医院行政档案包括十分重要且丰富的内容,含有行政机构设置、行政人员任免、相关科研成果及院内所制定的行政法规,对医院的正常运行及医疗服务均产生着较大的影响。近年来随着医疗事业改革的深入,行政档案所发挥的资源价值和指导作用越来越凸显,得到了各级医院充分的重视,可以更好的保障医院可持续发展。在取得较好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如管理信息化、现代化及科学化水平均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日常管理工作并未取得最佳的质量,这对医院的健康发展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因此,进一步明确医院行政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并针对现存问题探索管理创新途径尤为必要。
一、医院行政档案管理的重要性
医院行政档案与常规的档案文件存在较大的差异,其具有三点显著的特点,即经过办理和处理的文件,可以对医院今后发展起到较大作用、属于一定规律的文件。行政档案牵涉到医学资料和医院文化,其管理工作对医院的长远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可以得到医院内部充分的重视。医院通过遵循《医药卫生档案管理暂行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可以确保医院行政档案管理的效率与质量。总的来说,医院行政档案管理的重要性集中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有助于医院日常管理工作的高效开展行政档案中的人事档案是医院开展人才队伍建设、管理与任免的重要参考文件,是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有效开展的基础条件,可以为医院最大限度优化人才队伍,帮助医院实现人尽其用的用人目标,有助于推动医院的健康发展。另外,人事档案也可以为医院人才优化和评价考核工作提供可靠依据,如果缺乏对这些行政档案的有效管理,势必会影响医院的正常运营,阻碍医院的长远发展。
2.有助于医院文化的积累与传播行政档案中的医院文化与重要的医学资料均是医院的重要资产,可以直接影响和决定医院的发展水平,通过加强行政档案管理力度,有助于医院文化的更好积累与传播。比如,医院临床所积累的病案资料是对诊断治疗相关信息的详细记录,其中的病案记录可以为后续医学教学和科研提供重要的参考资料,帮助临床医师开展更高质量的医疗救治工作。积极开展行政档案管理越来越成为医院提升核心竞争力、提升医疗救治水平的重要手段,必须予以充分的重视。
[摘要]从档案行政管理的概念及特征角度出发,阐述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人事档案管理的现状,叙述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并从不同角度进行详细分析,从而为人事档案管理中档案行政部门的作用研究提供参考。
[关键词]人事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在新时期环境下,我国人事制度处在不断改革和完善过程中,人们对人事管理的重视程度逐渐提高,但是依照实际情况来分析,目前有些部门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存在一定缺陷,在管理方法和管理内容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因此要充分发挥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的作用,积极加强人事管理工作的优化力度,从而为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优化提供有效保障。
1档案行政管理的概念及特征分析
首先,行政档案管理主要是以国家相关事业建设的需求为基本目标,有效指导、监督以及统筹全国和地方档案的工作,因此,档案行政管理是我国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之一。其次,档案行政管理特点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第一,档案行政管理的执行性特征,行政机关属于我国权利机关之一,所以,行政机关在国家管理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主要依照国家的政策和方针来具体实施;第二,档案行政管理的政治性特征,依照马克思主义思想,政府机关是为了保障人们的利益而实施建设的组织,所以,其重要使命是执行国家的权利,因此,具有国家机关的重要特征,具有政治性特征;第三,档案行政管理具有服务性特征,档案管理工作属于服务性工作,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档案能够顺利实施并发展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是服务性特征,其次,档案工作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重要属性来自于服务性因素。
2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人事档案管理中的现状
依照实际情况来分析,目前我国实施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针对企业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另外一方面是实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通过干部档案管理工作和企业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两个方式的主要目的是划分个人的身份,因此在实施管理过程中难以实现统一的管理,严重时甚至出现管理分崩离析的现象,同时,涉及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法律有待进一步完善,在实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因此需要加强管理力度,依照档案管理实际情况来完善相关的法律和制度,从而提升人事档案管理的有效性。
对于流动人口而言,人事档案不仅是工作、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凭证,更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工具。但目前管理主体的复杂性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带来了诸多问题。提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水平,必须对管理主体及其职责进行梳理,解决好职责分工的问题。我国中央法规中有6部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主体及其职责相关,包括1996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199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1996年12月2日颁布实施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2014年12月10日中共中央组织部等五部门的《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09年7月24日颁布实施的《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2014年6月12日的《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等。与此同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地方立法也取得了一定成果,如北京、安徽、重庆、广州等地先后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和服务规范。
一、职责分工视角下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主体现状
依照现有法律法规,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监督制度部门、主管部门、形成单位、管理单位等角度来看,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主体现状如下:
1.党委组织部门。
党委组织部门对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有监督和指导职责,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党委组织部门参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法规的制定,如1996年的《规定》和2014年的《通知》。第二,法规中有明确规定。1996年的《规定》第三条明确说明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工作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2014年的《通知》第一条中规定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要“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2.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原政府人事行政部门)。
1996年《规定》第三条中规定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接受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2014年《通知》第一条规定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主管部门是2008年改组成立的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13个主要职责中没有和档案工作直接相关的内容。省级和市级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中,有部分内容与职业中介机构相关,而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属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属于职业中介机构。如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行政权力清单中有“设立省级职业中介机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审批”的行政许可权,“对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行政处罚”、“对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权等;杭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行政权力清单中有“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审批”的行政许可权,对“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或未经批准擅自设立职业介绍机构的处罚”、“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擅自扩大许可业务范围、不依法接受检查或提供虚假材料,不按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等手续的处罚”、“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超出许可业务范围接受业务的处罚”等的行政处罚权等。中央、省级、地方三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责与行政权力清单中均无直接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相关的内容,在实际工作中,也没有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没有有效解决现有档案内容及管理制度不能满足现实需求的矛盾。
[摘要]档案事业是我国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子系统,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档案信息保障。档案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要在宏观上合理配置与利用国家档案资源。各地区、各部门档案事业发展战略的规划与实施,需要科学合理的档案管理体制作为制度支撑。本文从我国档案管理体制的发展历程出发,结合当代档案管理体制,与美国、法国档案管理体制进行比较和分析,总结出我国现行档案管理体制的优点,以及国外档案管理体制对我国档案管理体制发展的启示及意义。
一、档案管理体制的含义
“体制”一词在我国古代就已出现,最初是用来说明文章的体裁,或是艺术作品的风格。到近代,人们开始把体制用于社会组织、社会制度,说明一定的社会机构、机制或组织结构。档案管理体制,是以国家档案事业管理为核心所形成的一系列基本制度、原则、规定的总称,一般包括档案工作基本原则,档案管理机构的设置原则与框架,档案行政管理制度,档案法规与基本工作制度,档案的教育、科研、出版、宣传、学术交流等工作制度五大方面。档案管理体制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档案事业的集中体现,对我国档案事业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直接关系到我国档案工作根本任务和总体目标的实现,关系到档案事业现代化的进程,因此它的建立与完善对档案事业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各国政治的不同,档案管理体制亦有所差异。从总体上可划分为集中式和分散式两种基本形式。集中式是指地方档案机构受中央档案机构的领导或监督。这种体制下的各级档案机构是由国家用行政手段或法律手段设立的。档案事业行政管理机关是档案工作的业务指挥中心,按法定的权利对档案机构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分散式是指国家不设立档案事业行政管理机关,对档案和档案工作实行中央和地方分权管理,体现各负其责的原则。中央级的国家档案馆只负责管理中央和联邦政府机关的档案,无权过问地方档案事务。地方档案机构不受中央档案机构或联邦档案机构的任何领导和监督。
二、中国当代档案管理体制
(一)我国当代档案管理体制发展历程
我国当代档案管理体制,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之后,在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通过各级档案行政管理主体的确立而生成的。从1949年解放到1959年,我国要求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但实际上各领导机关、行政机关及军队系统各机关在档案管理体制上自成系统,制定各自的规章制度,分别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1959年6月24日,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正式成立中央档案馆,作为中共中央、国务院的直属事业单位,既保管党的档案,又保管国家的档案。党政档案工作统一管理之后,中共中央秘书局档案处的业务指导工作与国家档案局合并。从1960年开始,国家档案局的业务和行政工作均由中共中央办公厅领导,建制属于国务院。至此,国家档案局成为统一掌管全国党和政府系统档案工作的最高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这是我国档案管理体制的第一次重大改革,开始实行真正集中统一的档案管理体制,在世界档案史上独创了党政双重领导档案工作的新型管理模式,成为我国档案事业的一大特色。
(二)我国档案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及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