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小编为你整理了5篇医疗保障案例参考范文,供你参考和借鉴。希望能帮助你在写作上获得灵感,让你的文章更加丰富有深度。
摘要:企事业单位作为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第二支柱的重要主体,在补充医疗保障方面有较大发展空间。本文选取实施补充医疗保险多年的参保单位作为案例,通过数据分析,探究客观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优化建议。
关键词:补充医疗保险;社会保障
研究背景及意义
近年,国家不断推出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新政,倡导全面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逐步促进社会保险、补充保险与商业保险相衔接。受参保人群规模、资金筹集和单位经济效益等因素影响,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在当前阶段尚不普及,大部分单位都在积极进行有益探索,但可借鉴的实践经验还不充足。本文选取的案例单位自2007年启动补充医疗保险,实施时间较长,执行情况稳定,统计数据详实,能够比较客观地反映补充医疗保险在实施过程中的基本情况,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本文研究主要使用了文献法、访谈观察法,同时开展较为深入的案例分析,工作调研和专业人士访谈为主要数据来源。补充医疗保险实施情况
补充医疗保险合作模式
基于数据分析测算,案例单位每年预缴资金建立医疗基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可按规定比例通过补充医疗保险报销个人“自付一”部分医疗费用。案例单位与专业保险公司签订补充医疗保险协议,按照约定比例向合作保险公司支付管理费,由保险公司按照补充医疗保险规定为职工审核报销。
补充医疗参保人员情况
摘要: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推进,以及全民医保改革的实施,服刑人员是否纳入医疗保险的问题日益突出。结合对浙江省监狱系统服刑人员进行的570份调查问卷以及相关访谈发现,监狱服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面临三重困境,这些困境既制约了服刑人员医疗保障水平继续提高,又导致服刑人员之间以及服刑人员与普通公民之间的医疗权利不公平。推行服刑人员医疗保险改革既具有可行性,但也面临很大的实施困难,本文尝试对化解这些困难提出若干思路。
关键词:服刑人员;医疗保险改革;可行性;实施困境
一、监狱成为全民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飞地”
在我国推行全民医保的时背景下,国家医疗保险体系已经涵盖城乡居民,但是监狱服刑人员还没有纳入医疗保险。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推进和人权保障水平的提高,这一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和学界的高度重视。2009年4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出台,全民医保计划开始启动。《意见》提出,3年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合)率均达到90%以上;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覆盖到全国所有困难家庭。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1]。浙江省从2001年建立职工医保制度以来,经过十多年时间的努力,到2014年10月底,全省基本医保参保人数5069万人,参保率维持在97%左右,已经迈入全民医保时代[2]。社会医疗保险的目的是由国家保障公民健康的底限,并具有公民互助的性质。服刑人员的健康保障与普通公民并无本质差异,国家实际上已经在承担高于普通公民的底限责任。经过近八年的探索实践,我国全民医保制度不断完善,运作经验日益丰富,建立服刑人员医保体系,不但在理论上具有正当性,而且在实践上也具备现实可能性。
二、服刑人员的医疗保障制度面临三重困境
1949年以来,我国逐步摸索形成了相对成熟的服刑人员医疗保障体系,医疗保障水平也得到了显著提高。但这一体系还不够完善,随着全民医疗保险制度的推行,服刑人员医疗保障制度面临的弊端显得更加突出,具体表现可以归纳为三重困境。
(一)服刑人员医疗保障水平提高与后续动力不足的困境1949年以来,我国服刑人员医疗保障水平的提高主要表现在人均医疗经费支出增加、服刑人员病亡率降低、有效抑制传染性疾病等方面。实践中,各地对监狱服刑人员医疗费用实行供给制,所需费用一部分来自国家和地方财政补贴,不足部分由监狱补充。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服刑人员的医疗经费支出逐年增加,患病服刑人员得到了更好的治疗,病亡率逐年降低。例如:浙江Q监狱每年会进行一次面向全体服刑人员的全方面身体检查,在每个服刑人员入狱之时也会先体检再收监,实时关注服刑人员的身体状况。在传染性疾病高发季节,发生疑似传染性疾病个例时,监狱便会及时进行隔离,近年来,浙江省各监狱均未发生传染性疾病蔓延的情况。不过,服刑人员医疗保障水平的提高遭遇瓶颈,主要表现为经费来源不足。随着医疗成本的加大,监狱每年医疗支出都在不断上涨。以浙江省为例,近三年省级财政对服刑人员医疗经费拨款保持在每人每年300元左右,但各监狱服刑人员实际医疗开支不断增加,例如:浙江省Q监狱近两年已经超过人均每年600元。监狱医疗费用的缺口逐年加大,影响到医疗设备的更新。笔者对浙江省Q监狱进行了调研,向服刑人员发放了600多份问卷,回收了570份,具体结果如表1所示。从表1调研数据看,超过40%的服刑人员认为目前监狱的医疗设备、医生技术水平不适应或不太适应日常看病的需要。Q监狱目前的一线医务人员为42人,分为两个病区,六个卫生所,共计80余张床位,只能基本满足日常的医疗需求,由于医疗经费紧张等原因,最近几年医疗技术力量的提升有限。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部门越来越重视城乡居民的医疗健康问题,为此,还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险体系。到目前为止,我国城镇局面医疗保险工作的开展也的确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效。但是通过深入研究调查发现,医疗保险的购买,使用等现状却并不乐观,本文将对此展开浅析,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对策。
【关键词】医院保险现状;完善对策;展开
引言
2007年以来新医改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相对应的,我国新型城镇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也在各大城市陆续开展。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城镇医疗保险也逐渐暴露出一些体制机制性问题,如城镇医疗保障覆盖范围过小,保障对象不明确,医疗保障力度不足等问题,部分城镇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依然严峻。这些现存问题会对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继续深入产生严重影响,各级政府应认真研究当前问题,寻求解决对策,保障医疗保险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城镇医疗保险当前的主要问题
1.城镇医疗保障对象不明晰
我国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医疗保险制度应着重突出普惠性和公平性。此外,随着我国城镇化率的不断提升,我国居民的就业状态和生活状态也呈现很多新的特点。当前我国下岗职工、农民工和下岗失业人员等都被归类于灵活就业人群。这类人群的组织关系和工作关系都处于极不稳的的状态,同时也具有很强的流动性。以建筑行业为例,为保障利益最大化施工单位往往仅以口头方式同农民工约定双方的权益、义务,通常不会为雇佣的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而由于工作地点的流动性,公民工也很少有主动缴纳社会保险的意识。城镇医疗保障对象不明晰的状况在大学毕业生群体中同样表现同样明显。同样是出于降低人事负担的考虑,用人企业往往会以给与健康保障承诺和增加月薪为诱惑引导新员工自费购买商业保险,而大学毕业生出于健康状况较好、收入水平较低的考虑往往处于医疗保障体系的空白区。在这种状况下,一旦出现重大疾病,将给大学生本人和其家庭造成沉重的负担
摘要:通过对相关政策文件的梳理和研究认为,商业健康保险助推体医融合健康产业发展的必要性和作用,主要体现在商业健康保险的社会属性、专业能力、契约关系方面;商业健康保险助推体医融合健康产业发展的价值和意义,主要体现在促进社会居民健康、促进健康产业发展、推进国家政策实施方面。通过对商业健康保险开展体医融合健康管理服务的现状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商业健康保险应以政策为指导、强化研发团队、创新产品升级,积极参与健康服务业产业链的整合和协同发展的路径与对策。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体医融合健康产业;健康服务业
1相关政策文件的梳理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指出,要加强体医融合式的健康促进,“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开发健康管理服务类保险产品,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开展治未病健康工程、健全多层级医疗保障体系、构建健康管理新型组织,鼓励社会家庭参与健康保险[1]。《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要推动健康保险与医疗服务、健康管理的合作发展[2]。《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意见》指出,鼓励保险机构提供综合保障服务、投资社会健康服务领域[3]。《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商业健康保险专业优势”,发挥商业健康保险在医疗体制改革、发展健康服务业、促进经济发展中的“生力军”作用[4]。可见,加快商业健康保险的创新发展,对推动体医融合健康产业的发展具有必要性和重要作用。
2商业健康保险助推体医融合健康产业发展的必要性和作用
2.1依据商业健康保险的社会属性与功能
商业健康保险具有突出的服务健康的社会属性。因此,健康保险对体医融合健康产业的助力及彼此之间的合作,也更容易实现跨行业、多部门的融合创新和协同发展。同时,在参与“治未病”健康管理的工作上,健康保险具有与医疗服务、运动健体、健康管理都不相同的功能与价值。健康保险能以第三方的主体身份来提供健康服务,既可以分别与医疗、健体、康养等健康服务机构开展双向合作,也可以作为促进体医融合相关健康产业的补充剂、粘合剂、强化剂,发挥服务社会健康和促进社会健康的重要作用。
摘要:医保基金整合,标志着我国医保事业进入规范化发展这个新的里程碑,我国已基本建立了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维护基金安全是首要任务,会计核算是决策者管理基金的指南,然而我国目前的会计核算尚存在许多局限性,导致的会计信息精准度不高,无法反映医保基金的全面真实情况,限制了医疗保障部门对基金监管、高效合理使用。文章反映医保基金的筹资运行、医保支付方面的会计核算及管理现状的矛盾,提出医保基金整合亟待完善的会计核算与管理建议。
关键词:医保基金;会计核算;筹资运行;医保支付
一、医保基金会计核算与管理概述
医保基金整合,将原涉及卫生、民政、人社等几大部门医疗保险基金及救助基金归拢到医疗保障局统一管理,形成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两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及各类医疗保障互补衔接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医保基金会计核算就是以这个庞大的医疗保障体系为会计主体进行全面的收支及结余的会计核算,编制医保基金预、决算,承当基金筹资运行、医保支付账户管理及事前合理预算、事中执行、事后决算分析的全程监督管理基金的职能,提供全面真实的财务信息,为基金监管、安全高效合理使用提供决策依据。
二、医保基金会计核算与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医保基金的征收模式及会计核算制度对收入的确认影响在医保基金合并前乃至眼前,我国医保基金的征缴主要是社保部门的征缴中心和税务部门“双重征缴”,社保部门根据参保缴费基数做征缴计划发送给税务部门征收,税务部门征收的收入进财政金库,医保部门根据入金库的数字按照收付实现制记收入,实际工作中这种收入的确认不完整,基金的流失可能性很大,也有可能虚增了当期的收支结余影响了决策者的判断。社保部门只管做征缴计划不管收入征收到位不到位,税务部门只侧重当期任务量完成,不管征收的收入归属期,会出现少缴、漏缴现象。每月征收的收入涉及各类预缴、当期方案实缴和补缴前期的收入类别,实际入库的收入分类不明确,导致收入的归属期不清晰,影响了收入的会计期间配比。形成了医保部门只管支出不管征收的工作局面,医保部门与收入的征缴工作基本是分离状态,到医保核算时就是笼统的当期征缴收入,以致预决算中的收入本期实缴、预缴和补缴数据不精确。
(二)医保基金专户管理存在的问题当前医保基金实行的主要是财政专户管理,财政部门是医保基金管理的主体,整合的医保基金总量越来越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涉及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配套医保基金垂直进财政专户,医保部门对基金收入核算较为被动,国家审计署发现有地方财政截留医保基金的案例,专户管理手段也较为落后,增值方式主要是定期存款。医保基金从征缴、管理到划拨款进支出户涉及财政、地税、金融等多个部门多个环节,有关法规政策还不够完善,管理协调难度加大。医保部门对基金的增值核算不能与财政部门信息共享,对财政专户管理的参与度不高,由于财政部门归口管理的社保、医保基金总量大,工作人员工作任务重的客观原因存在对账不及时,利息少记现象普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