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双百方针”,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交流科技成果,促进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为教育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本刊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8号波士名人国际B座5楼,邮编:201101。
1.来稿要求论点明确、数据可靠、逻辑严密、文字精炼,每篇论文必须包括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单位所在地及邮政编码、摘要和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一般为导师)简介(包括姓名、性别、职称、出生年月、所获学位、目前主要从事的工作和研究方向),在文稿的首页地脚处注明论文属何项目、何基金(编号)资助,没有的不注明。
2.论文摘要尽量写成报道性文摘,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4方面内容(100字左右),应具有独立性与自含性,关键词选择贴近文义的规范性单词或组合词(3~5个)。
3.文稿篇幅(含图表)一般不超过5000字,一个版面2500字内。文中量和单位的使用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最新标准。外文字符必须分清大、小写,正、斜体,黑、白体,上下角标应区别明显。
4.文中的图、表应有自明性。图片不超过2幅,图像要清晰,层次要分明。
5.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采用顺序编码制,请按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编号。所引文献必须是作者直接阅读参考过的、最主要的、公开出版文献。未公开发表的、且很有必要引用的,请采用脚注方式标明,参考文献不少于3条。
6.来稿勿一稿多投。收到稿件之后,5个工作日内审稿,电子邮件回复作者。重点稿件将送同行专家审阅。如果10日内没有收到拟用稿通知(特别需要者可寄送纸质录用通知),则请与本部联系确认。
7.来稿文责自负。所有作者应对稿件内容和署名无异议,稿件内容不得抄袭或重复发表。对来稿有权作技术性和文字性修改,杂志一个版面2500字,二个版面5000字左右。作者需要安排版面数,出刊日期,是否加急等情况,请在邮件投稿时作特别说明。
8.请作者自留备份稿,本部不退稿。
9.论文一经发表,赠送当期样刊1-2册,需快递的联系本部。
10.请在文稿后面注明稿件联系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详细联系地址、电话(包括手机)、邮编等信息,以便联系有关事宜。
关于《旧满洲档》载天命年间科尔沁部的几件事
天聪汗远征察哈尔途中所经过的赤峰境内史地考
清初“察哈尔国”游牧地考
“内外蒙古”称谓的由来及其演变
关于清代官修民族文字文献一些问题的探讨
清代蒙古寺院经济研究
历史上的九十九泉
古代突厥于都斤山考
“蒙古”部落名称来源及其内涵(英文)
山东诸城博物馆藏监军印考辨
元代蒙古地区行中书省研究
从抄本《理藩院则例》看准噶尔与内地互市时间、地点及措施
十八世纪满蒙语文交流初探——以《满蒙汉三体字书》音写蒙文为中心
试析纂修《外藩蒙古回部王公表传》的一件无年月档案产生时间
清代汉族移民在阿拉善和硕特旗的开发活动——以阿拉善左旗蒙古文档案为中心
清代阿拉善蒙古地区查嘎沁阿拉特考略